简介: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冠县冠城镇卫生院),隶属于清泉街道办事处和崇文街道办事处。目前,卫生院在冠县振兴东路121号设置一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滨河西路、冠宜春东路和振兴东路各设有一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另在东风东路51号和孙疃各有一处综合门诊,承担着所辖社区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周边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院现开放床位100张,在职职工1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3人,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5人。中心设置有临床科室12个,其他医技科室19个。各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共设置科室39个。2处综合门诊设置科室13个。拥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0台(套)。我院属于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定点医院,并开通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惠民门诊和惠民病房。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5月1日起实施了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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