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结核结核病后,应该按照肺结核防治小组的要求,及时通过学校、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及结核病感染者的监护人群上报。如果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可以居家治疗,如果为活动性肺结核,建议到医院进行正规治疗。
1、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如果是与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或者是在同一空间内居住过的人群,有被感染的风险,此时应该到医院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
2、肺结核患者:有肺结核病史和治疗史的人群,或者是在幼儿园、学校集体生活过的人群,都属于肺结核的高危人群,建议及时到医院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
3、医务人员:如果在体检中发现有结核病病史,或者是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如有必要,应该及时通过集体单位、家庭进行就诊,并主动上报;
4、肺结核病感染者:如果患者曾经与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但未患肺结核,在体检中发现肺结核病灶,同时存在乏力、咳嗽、痰中带血、午后低热等症状,也有可能是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还没有到医院明确诊断,只是在体检中发现,建议到医院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
如果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建议先进行规范化治疗,如遵医嘱使用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盐酸乙胺丁醇片等药物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和治愈后,应该及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