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院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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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医院 长沙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

本部:湖南省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东院: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9号、南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542号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1、挂号/分诊/候诊2、医生诊治3、交费4、门诊取药/门诊治疗/检查5、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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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本部 1、星沙1路、2路公交车到长沙市八医院

  2、704路公交车(汽车西站-四方坪-星沙汽车站)八医院的东侧

  3、703路公交车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医院的北侧)

  4、501路公交车到星沙二区市场(八医院的东侧)

  5、长沙火车站乘127路到星沙一桥转星沙1路、2路到八医院

  东院 乘6路,101路,102路,107路,108路,127路,138路,803路到火车站下

  南院 乘2路,8路,122路,140路,202路,402路,旅游二线到南门口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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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选择医师 选择"就诊科室",查询出诊医师名单,点击医生名字,查看号源。2、选择号源 从选中医生的号源中,根据所需时段,点击"预约",选择需就诊时段的号源。3、填写资料 输入用户名、密码,并提交预约信息。4、确认预约 检查所填信息,确认预约。5、就医提醒 提示预约是否成功,并有短信提示。6、现场取号 请参考预约时间,到医院门诊窗口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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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1、详细填写好个人资料,并将病史和现有症状告知医生。(周六周天不接受体检)2、检查前三天注意饮食,不要摄入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进食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3、检查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免影响检查结果。4、为了便于体检,穿着应尽量方便、简单,女士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高统靴;做X光检查时,请穿棉布内衣,不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项链,同时采下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5、需要抽血作生化检查及需进行腹部B超检查的受检者,体检当日应禁食早餐。6、憋尿B超:女性包括妇科内容:子宫、卵巢等,男性包括前列腺受检者。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颈刮片检查。8、女性要避开经期,需做妇科检查或尿检的女性受检者要在月经彻底结束三天后再进行检查,做妇科检查应排空膀胱。温馨提示:1、40岁以上男性受检者建议增设前列腺B超检查。2、女性受检者按照妇科体检套餐选择合适的体检项目。3、可根据自身情况增设体检项目,如:CT、彩超、胃、输尿管、膀胱等B超检查中、老年人可增设心肌酶学、骨密度测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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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1、请病友在医生开具电子住院证后,自接收到入住科室床位安排短信两小时内,持就诊诊疗卡或身份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入住相关科室,没有住院证一律不予办理住院手续。其中:    (1)医保患者先办理入院手续入住病室,出示《医保手册》或身份证由主管医师核实身份,在入院两日内携带主管医生开具的《参保人员住院通知单》、《医保手册》或身份证、住院证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窗口办理有关医保手续,否则无法按医保病人管理记账。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后果,住院部不承担责任。    (2)定点医疗协议单位的患者办理入院时,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收治科室医生或护士长证明身份的担保条,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并按协议交纳预交款。2、坚持住院病人预交款制度,视患者病情收取预交款,原则上预交款不得低于3000元。    (1)自费或外地未纳入联网结算的医保及新农合患者,需缴纳全额预交款。    (2)医保患者,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者,预交款起点2000—3000元,二次以上入院者,缴1500—2000元预交款。离休医保:有离休医保手册者,缴200—500元预交款。3、办理入院手续后,患者应妥善保管好预交款收据不得遗失。出院时,凭全部预交款收据,方可办理出院结算。4、因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原因不便到住院部窗口进行预交款缴纳及出院结算时,可将情况告知病房护士,由护士通知住院部,我们会为您提供床旁缴费和床旁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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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一、建立65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开辟65岁及以上老人及残疾人门诊的绿色通道,实行无障碍就诊。设立65岁及以上老人及残疾人挂号、交费、取药窗口;安排专职导诊人员对65岁及以上老人及残疾人挂号、就诊、检查、取药进行引导;设置“65岁及以上老人及残疾人就诊绿色通道”醒目标志标识。二、同类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实行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直各医院间对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制度,并认可省部级医院相关检查及检验结果。大型设备检查包括X片、CT、MRI、彩色超声等;检验项目包括生化、免疫、微生物、血液、体液等临床检验结果。结果互认的范围:1、同一目的的检查;2、一般为病情相对稳定的就诊病人;3、原检验、检查结果可满足疾病诊疗的需要。如需重新检查,需向患者详细说明。三、建立统一的投诉管理机制。在门诊建立医疗投诉处理中心,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统一受理机制,通过整合投诉,做好投诉处理,确保医疗卫生单位在诊疗行为、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收费项目等方面的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投诉电话:85259052、85259000四、价格公示。建立便民自助查询系统。在门诊大厅设置“医药收费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系统”,并安排专职引导员,指导就诊患者查询有关医药收费、明码标价以及住院费用清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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