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无身份证先填单再办诊疗卡,有身份证直接办诊疗卡
2、挂号
3、分诊
4、就诊
5、交费
6、检查检验或治疗取药
7、离院
1、患者凭医保手册、卡、身份证、住院通知单,交纳住院预交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卡、册入院24小时内未交医院,视为全自费。意外伤害住院需要审批,准备一份有受伤经过、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的报告,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公章;提供4个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入院时的门急诊病历及120出诊记录复印件;外院转入者还需提供外院就诊的门急诊病历及入院记录;入院后 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交医保服务台(门诊2楼C区)。
2、入院前3天(含住院当天)与住院病情相关的急诊抢救费用可记入住院费用,请您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到医院医保咨询服务台(门诊2楼C区)审批,再到住院结算处办理记账手续,出院后不再受理。
3、 年度内学生儿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第1次住院起付标准:学生儿童600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为1200元;年度内第2次及2次以上住院:学生儿童300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为600元;全年累计住院起付标准不超过2400元。
4、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先自付一定比例,超出《医保药品目录》疾病限制范围用药,应为全自费。医保患者出院带药量:急性病3天,慢性病7天,带药品种不超过4种。
5、 住院期间确需要实施特殊检查和治疗,如彩超、CT、MRI、高压氧、碎石、 等个人先自付30%。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为30元/床/日,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6、 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患者年住院费用未超过1200元、学生儿童600元的,由患者全自费结算。
7、 患者住院个人支付费用=(总费用-完全自付-部分自付)*25%+完全自付+部分自付+起付标准。
8、 居民医保必须在首诊医院就医,未经首诊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抢救直接到非首诊医院住院治疗的,48小时内携带急诊病历本、入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到首诊医院审核,并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后在系统中直接办理转诊手续。
9、如病情确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先由经治医师填申请表、专科主任同意、经临床办会诊讨论、主管院长签字、医保科盖章,再到株洲市医疗保险处审批。未经会诊同意的,自行转诊的,费用全自费。
10、医保咨询业务在门诊2楼C区医保服务台,咨询电话28561034。
公交车:T16、T61、T62、T66、T68、T42
1、 预约说明
??预约挂号是医院为不同就诊人群提供的一项便民措施。您可以在"株洲中心医院 预约挂号服务系统"网站上直接注册,成为网站注册会员后,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目前医院可以预约除急诊科外的所有门诊科室医生号,开放的排班以医院在本平台的公示为准。
2、 实名制预约
??采用“实名制”,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信息。用户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证件号与诊疗卡号必须与预约时提供的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挂号取号业务。
3、 预约时段
??您可以选择自已就诊的时段,按时就诊时遵循按序就诊的原则。
4、 预约挂号费用
??作为医院的一项便民措施,预约挂号收取的费用与窗口挂号收费标准一致,且不包含病历费,如需病历请到窗口购买。
5、 取号挂号
??就诊当天,请用户凭挂号时填写的身份证或有卡预约填写的诊疗卡,在医院规定的取号时间内,前往医院预约挂号窗口或医院自助机直接办理,无诊疗卡的凭身份证办理诊疗卡再取号,有诊疗卡如果是无卡预约,请凭预约时填写的身份证办理诊疗卡与身份证的绑定,或者凭身份证另办理新卡;如果是有卡预约,卡信息与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如果一致取号机将会将取号票打出,如不一致则无法取号。超过取号时间 预约自动作废,挂号费将不予退回,取号只限预约就诊的时间段之前取号。
6、 停、替诊安排
??若当日已出诊专家临时因开会、调岗或出差等特殊原因停诊或者替诊,替诊,医院将负责安排同等级别专家出诊(本次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停诊,平台将会自动将费用退号,并将预约费用退回到支付帐户,医生因特殊原因停诊情况不可避免,给患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7、 预约限制
??原则上用户一天在同一个科室只限预约1次,每次限约1个号,预约日每日限制仅能预约两个号。
8、 取消预约
??登录网站,可查询预约情况,如不能按预约时间前来就诊,请务必按照医院规定提前1天取消预约,如该预约订单因自身原因导致订单过期后,不予退费,超过3次以上同时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使用预约挂号服务,并且您已通过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回。
??预约用户已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支付挂号费的,如需取消预约,挂号费将返还到用户原支付账户,到账周期为用户取消预约后7-15个工作日,退费时需收取相应手续费,费用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收费为准,本预约挂号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体检须知
1.请按预约的日期进行体检,检前3天请尽量保持正常饮食,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2.抽血、肝胆脾胰B(彩)超及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胃镜、加强CT检查须空腹进行(禁水禁食)。做完以上检查后方能进食饮水,做盆腔、前列腺、膀胱B超请憋尿,待膀胱充盈后方可检查,如无尿请喝水。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受检日请照常服药,服药时请尽量少饮水,并将平时服用药物携带备用。
4.体检当日着装宜简单、宽松,女士不宜穿连体衣裙,以方便体检,不要佩带金属饰物(X光检查前请取下上身佩带的金属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5.检查中请主动与体检医师配合,主动提供以往健康资料,便于主检医师做出综合分析。
6.女士经期不宜做尿检及妇检,待经期结束后三天以上再补检。
7.妇检及盆腔经阴道彩超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史者,妇检前请排空小便,检前24小时阴道不上药、不冲洗、不过性生活。
8.怀孕或近期(半年内)将要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禁做X光、透视、骨密度、幽门螺旋。
1、医保患者:请带好医保手册和医保卡;医保计划生育、离休干部、伤残军人:请带好有关证明、证件及其复印件(指定医院),否则将按照自费手续办理。
2、请带好住院预付款(2000元)
3、入院时请随身带来换洗衣裤、防滑拖鞋等,面盆、毛巾、牙刷、牙膏、口杯、饭碗、匙、卫生纸、肥皂等日用品可自带,也可在医院现购。
4、入院单请妥善保存,入院或联系床位时请带来,以备查对;请您妥善保管好入院预付款收据及其他相关票据,以便出院结算时使用;住院期间,病员身边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如有需要必须携带时请您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诊抢救室家属须知
1.抢救室的患者病情重,抵抗力低,为了减少交叉感染,防止加重病情,每位患者限留一位家属陪伴.
2.入室时、请为患者准备生活必须用品:毛巾两条、脸盆一个、水杯一个、洗漱用品一套、卫生纸一卷、纯棉开衫一套。昏迷病人备一次性尿布垫。行李请勿带入抢救室,以免影响抢救工作。
3.上午8:20-9:30是教授查房时间,家属在外大厅等候。9:30以后管床医师会主动联系您,安排住院、留观等相关事宜,请勿离开。
4.抢救室一律不接受电话咨询病情。如有需要,请您派家属代表9:30以后向医师咨询
5.抢救室病人病情危重、复杂、多变、治疗费用较高,为保证抢救治疗工作顺利,请您确保治疗经费及时到位。
6.探视时请遵守规定,保持肃静,与病人小声交谈,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7.严禁在抢救室内使用手机,以免干扰抢救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8.请妥善保管好您的就诊卡,以免不能及时交费取药。
9.患者的贵重物品(首饰、手表等)及衣服请家属自行保管。
儿科急诊留观室须知
1.小孩在留观期间,不要离开您的小孩,以便小孩发生病情变化时,随时与您联系。
2.小孩在留观期间,未经医护人员许可,请您不要携带输液瓶离开留观室, 以免小孩在留观室外发生病情变化或意外情况。
3.小孩在留观期间,我们一同和您关注小孩的病情,您若发现小孩病情变化时,请随时告诉医护人员。
4.小孩在输液期间,请您不要私自调整输液速度,以免引起病情变化,更不能接触输液管大针头,否则容易污染药液。
5.留观期间,若您的小孩发烧,一个小时左右需复测体温。
6.在留观期间,为了防止差错的发生,未经医护人员同意,您不得随意更换床位。
7.在留观期间,请您一定要保管好您的财产,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8.输液完毕,请您在护士办公室拿病历本到诊室复诊,经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留观室,复诊时,请别忘记带病历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