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
初诊患者→到门诊大厅“建卡处”建卡→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一、入院登记:
职工医保患者,请于48小时内携带社会保障卡到住院收费处登记确认医保身份,出院时方可办理结算手续。登记后缴费达到2000元以上(不包括押金100元)系统自动按照1:2比例担保费用,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居民医保患者,请于48小时内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收费处登记确认医保身份,出院时方可办理结算手续,登记后缴费达到2000元以上(不包括押金100元)系统自动按照1:1.2比例担保费用,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二、出院结算
(一)结算审核时须提供的资料:
1、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2、意外伤害患者另外提供外伤证明:职工医保经单位盖章,居民医保经社区盖章,证明中注明受伤准确时间、地点、原因及详细经过,事实不清(仅描述不小心、不慎受伤等)不予报销。
(二)有其他报销(低保、商业保险等)请主动告知,以便一并结算或准备资料。
。女职工生育保险:自费结账回单位报销。
提示:结算审核后请及时到住院收费处结账。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政策
(职工、居民医疗保险)
一、门槛费、补偿比例及封顶线
职工医保(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门槛费 年度第一次住院600元
年度第2次及以上300元
补偿比例 甲类88%
乙类70%
年封顶线 12万元(超过部分通过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途径解决)
居民医保
门槛费 年度第一次住院500元
年度第2次及以上250元
补偿比例 甲乙类均为75%
年封顶线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倍。
二、职工医保公务员补贴
补助范围:自治县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补助比例:
分段情况 报销比例
封顶线以下部分 退休、年满50周岁的工作人员补助70%
其他工作人员补助60%
封顶线以上至大额医疗保险赔付限额以下部分 退休、年满50周岁的工作人员补助90%
其他工作人员补助80%
大额医疗保险赔付限额以上至20万以下部分 退休、工作人员均补助90%
超过20万部分 退休、工作人员均补助95%
三、不予补偿范围:
1、经确定不属医保报销病种或病种符合但未达住院标准或住院无系统治疗者,不予报销。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2、需输血和使用白蛋白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关申请表并附相应检验报告单复印件送医院医保科,经医保局审批后方可使用和报销,每次申请限3日用量,超过3日需继续使用的要再次按要求申请报(白蛋白每次申请限3瓶);若因急救或术中使用血液制品需在3日内补交申请表(可不要化验报告单)。
3、一次住院只报销与出院诊断前两个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费用,其他无关的检查和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
4、住院期间超量用药或出院超量带药的不予报销,出院带药限与疾病治疗有关的口服药,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品种数不超过4个。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一、检查前三天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宜过量饮酒。勿食猪肝、肥肉、猪血等食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检查前一日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2点以后完全禁食。
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检查当日不要停药 。
四、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输尿管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五、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无性生活史的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
六、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请您检查当天不要穿印字印花、带有金属扭扣或饰品的衣服、文胸,勿穿连衣裙,最好穿无扣棉织上衣,已确认或怀疑怀孕的女性,不要做X线检查。
七、做肛门直肠指检前请排空大便,以方便外科医生做肛门直肠指检。
八、做大便常规检查者,应在检查前3天避免食猪肝、猪血、瘦肉等,以免出现大便隐血假阳性结果。
尊敬的患者:
热忱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顺利安全就诊,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凡来我院就诊人员持就诊卡实名就诊,病历及就诊卡不能相互借用及串用,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办卡时原则上需要本人身份证办理,若无身份证时请仔细填写卡片信息,一经确认后,就诊信息不能更改。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就诊卡,就诊时请随身携带。就诊卡办理后不能退还。
*务必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切勿涂改、刮擦、撕页、损毁,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按时间顺序粘贴您所接受的各项检查报告(结果)单,以便妥善保存,切勿涂改、毁损、遗失。
*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您的钱物,防止丢失。
*您就诊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师推荐或要求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接受特殊检查(治疗)或门(急)诊手术,请您在知情同意书上亲自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请在门(急)诊病历相应位置书面注明所指定的代理人并授权委托;如拒绝接受医师推荐的项目,请您在病历及知情同意书中拒绝意见并签名。
*在我院就诊过程中,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马上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