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术不是引产,而是用于早期妊娠终止的方法。
药物流产术主要针对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此时胎儿尚未形成,无需手术干预即可终止妊娠。
而引产是在孕期中后期因医学指征或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妊娠的情况,需要通过药物或手术手段促使宫颈成熟并诱发宫缩,使胎儿及其附属物经阴道娩出。两者目的、适应证以及实施方法均不同,因此不能混淆。
对于超过49天但不超过70天的早孕患者,可以选择药物流产术或人工流产术,二者均为早期妊娠终止方式。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终止妊娠,都应确保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并接受专业医生指导与监测,以减少并发症风险。此外,术后应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避免感染,促进身体恢复。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