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医院一卡通者充值后到诊疗区分诊台候诊;无医院一卡通者凭医保卡到收费窗口注册建卡,充值挂号后到诊疗区分诊台候诊
2、门诊医生诊疗
3、药房取药,检查科室做检查,化验、治疗等
4、门诊收费处最后一次进行医保结算
5、离院
医保报销主意事项
一、报销时间及地址:
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医药费报销,当年的医疗费用报销可延期到次年的1月31日。地址:芜湖市渡春路1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二、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携带医保证历、医保IC卡、就诊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等;
2、办理门诊医药费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检查及化验报告单、处方、医药费收据等;
3、住院医药费报销:需携带出院小结、经治医院电脑打印并加盖出入院管理科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金额要与收据金额相符)、无法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的医院,如乡镇医院需提供住院医嘱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如治疗中使用内置材料需一并提供内置材料说明书。
4、未办理异地安置或转外就医手续在外地医院就医的,还需提交就医情况说明,经审核确认后,可参照视同转外办理;急诊未持卡住院的,则需提供急诊证明材料;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医药费报销,需提供无责任人意外伤害的相关证明。
5、单次申报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需办理大额医药费申报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及出院小结复印件。申报登记5个工作日后,再携带相关原件办理报销手续。
三、转外就医审批:
1、参保人员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确须转外地检查治疗的,要携带芜湖市三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或二级以上市属专科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并经医疗机构审核同意的《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诊疗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
2、转外就诊医院须是芜湖市三级以上公办医院或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3、危重病人可先转诊,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外手续。
4、参保患者转外只能根据病情选择一所医院就诊治疗,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或者重复就诊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恶性肿瘤、肾移植术后继续放化疗或复诊的,由转入医院提供后续治疗方案,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签手续,但续签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5、因转入医院条件限制,无法收治或收治后无法继续治疗,由转入医院提供转院相关证明可以再次转院。再次转入的医院必须是当地三级以上医院或其下属分院以及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
6、异地安置人员转院需提供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中最高等级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公交车:25路、2路、35路、5路、7路。
1、预约挂号采用实名制,要求提供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2、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履约,应在前一天16:00之前联系退约,否则按爽约处理。爽约三次将列入黑名单,三个月内取消预约资格。
2、患者需提前一天预约七天内的专家号,当日的号不能预约。
3、取号时间08:00~10:30,14:00~16:30,若超过时间未取号,预约号作废。
4、患者于就诊当天到门诊一楼20号窗口,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预约挂号凭证。
5、凭预约挂号凭证到挂号收费窗口挂号后,再去相应的专科诊区等候就诊。
6、如遇医生停诊、换诊,及时在外网公告,并通知预约成功的患者(现场及5739114、5739001预约由门诊预约窗口联系通知,95169、118114预约由预约平台联系通知)。
一、检查前三天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宜过量饮酒。勿食猪肝、肥肉、猪血等食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检查前一日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2点以后完全禁食。
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检查当日不要停药 。
四、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输尿管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五、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无性生活史的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
六、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请您检查当天不要穿印字印花、带有金属扭扣或饰品的衣服、文胸,勿穿连衣裙,最好穿无扣棉织上衣,已确认或怀疑怀孕的女性,不要做X线检查。
七、做肛门直肠指检前请排空大便,以方便外科医生做肛门直肠指检。
八、做大便常规检查者,应在检查前3天避免食猪肝、猪血、瘦肉等,以免出现大便隐血假阳性结果。
1、医生开具入院卡后,请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款(押金)凭证。(以备出院结算时使用)
2、本院为您提供一般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痰盂等),请不必带过多的物品。
3、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勿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壳,不向阳台外晒衣服、倒水、扔杂物。
4、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向医务人员请假。若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6、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
7、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8、为规范医疗秩序,请您和您的家人不得擅自进入诊疗场所(如治疗室、手术室等)。
9、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未经医师允许及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对医师的治疗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医师,以利您的疾病治疗和康复。
10、本院严禁职工向病员和病员家属收受、索要“红包”及财物,病员治疗的所有费用都必须交到住院收费处,如有违规者,请您举报。举报电话:5739126,5739127。
出入院、住院流程
入院
1、白天住院(正常上下班时间)
医生开出入院卡后→入院处窗口登记、交费→门诊一楼入院处处置室测血压、体温、脉搏(注:危重病人由急诊科抢救处理后)→住院部各科室病区。
2、节假日、中午、夜间住院(非正常上下班时间)
医生开出入院卡后→急诊入院处登记、交费→危重由急诊护士送(注:危重病人由急诊抢救处理后)→住院部各科室病区。
住院
感谢您入住本院。您的选择是对本院的信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医生开具入院卡后,请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款(押金)凭证。(以备出院结算时使用)
2、本院为您提供一般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痰盂等),请不必带过多的物品。
3、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勿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壳,不向阳台外晒衣服、倒水、扔杂物。
4、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向医务人员请假。若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6、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
7、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8、为规范医疗秩序,请您和您的家人不得擅自进入诊疗场所(如治疗室、手术室等)。
9、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未经医师允许及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对医师的治疗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医师,以利您的疾病治疗和康复。
10、本院严禁职工向病员和病员家属收受、索要“红包”及财物,病员治疗的所有费用都必须交到住院收费处,如有违规者,请您举报。举报电话:5739126,5739127。
特别提醒
1、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请您不要独自下床活动或入厕,有需要时,请使用医院呼叫系统,护士会随时为您提供服务,或请您在家人的陪护下活动。
2、儿童入院时,请勿带入锋利、尖锐或易产生火花的危险玩具,以免发生危险。
3、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防止被骗、被盗。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出院
医生通知出院→病区护办室办理相关手续→患者或其家属携带住院交费预收款(押金)收据→住院结帐处办理出院手续→需带药者由床位医师开出处方到住院结帐处记帐或门诊交费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