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医指南
尊敬的患者朋友,首先谢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方便您就诊,现将我院门诊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如果您是初次就诊,请先到一楼大厅 “一站式”服务中心或预检
分诊处以及各楼层大厅的导诊台进行咨询。
2.复诊病人可到相应楼层挂号就诊,候诊区候诊,届时显示屏会提示您到相应诊室。
3.门诊“一卡通”为您提供便捷服务,请您提供二代身份证,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并一人一卡,以确保您的就诊信息准确。
4.1~6楼均有挂号收款窗口和自助设备(自助挂号机、自助缴费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化验单打印机),社保卡当就诊卡用,银联卡付费,收挂一体服务让您感到便捷。
5.慢性病医保及离休人员就诊,请持证先到二楼西侧病案室取病历及处方簿,再到相应科室就诊。然后到二楼南侧医保办审核盖章,二楼东侧交款、取药。
6.急诊病人请直接到一楼东侧急诊部就医,24小时为您提供服务。
7.门诊各科室分布图设置于垂直电梯内、扶梯口及步行梯内,敬请查看,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8.相应科室的功能检查及门诊治疗设在相应检查区内,如内科功能检查设在内科诊区南侧。
9.放射检查在一楼西侧,药房在二楼东侧,化验室在三楼东侧,超声检查在四楼西北侧以及五楼东侧和六楼西侧,成人注射室在一楼大门西侧,儿童注射室在门诊二部一楼。
10.四楼设有老专家门诊,聘有各专业经验丰富的退休老专家坐诊服
务;七楼设有健康管理科,为您提供质优价廉的套餐式服务。
11.门诊大楼内设有扶式电梯和直式电梯,请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乘
直梯上下,以保证您的安全。
12.如果您是常规化验(尿、血、大便),在检验科候检厅稍等,30分
钟后在1~6楼大厅自助化验单打印机打印报告单,其它化验、检查报
告按时间出结果。放射拍片检查2个工作时后在放射科护士站取片和
自助设备刷条码取报告。
13.CT、ECT、PET/CT、磁共振检查在北院,并在相应检查室取结果。
14.一楼开药盖章处为您开具各种检查单、药方,并对医生出具的各
种证明盖章。
15.门诊大厅设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您提供现场预约、用药指
导、就医咨询等,并对惠民服务对象及台胞提供就医指导。同时,
一楼还备有轮椅、平车、雨伞、拐杖等便民服务设施。
16.医院为您提供电话预约挂号服务,您可以提前一周至就诊前一天
,拨打963360或0536-8192599进行电话预约挂号。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潍坊市自二00一年六月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潍坊
市人民医院是全市最大的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现在承担着市直、奎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参保职工的医疗服务。
门诊就医流程:参保人员持个人医疗保险卡来医院门诊就医,根据
病情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检查、取药可在门诊一、三、四楼
以医保卡结算。
住院就医流程: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凭门诊
医师开据的住院卡片,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
续后,入住相关科室;经治疗出院时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如所
在单位按时缴纳了医保费,参保人员只需负担个人自负部分;如结
算时所在单位未缴医保费需个人全额结算,待单位缴费后持住院病
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收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个人账户资金来源:⑴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的部分;⑵用
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职工年龄段:不满45周岁的
按本人缴费工资1%划入部分,45周岁及其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工资2%
划入的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养老金的5%划入;⑶个人
账户的利息;(4)参加公务员补助人员按缴费工资的1%划入。
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情况:
⑴因工(公)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⑵参保人员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⑶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⑷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违反基本保险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
一、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向直接责任人追回发生的医疗
费用外,视情节轻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医疗
保险待遇,建议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
门处理:
(一)将本人“医保卡”转借他人就诊的;
(二)用他人“医保卡”冒名就诊的;
(三)开虚假医疗费收据、处方,冒领医保基金的;
(四)因本人原因,不严格遵守医保办事程序,造成医疗费不能报
销而无理取闹的;
(五)私自涂改医疗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或自行开方
取药、违规检查的; (六)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定点医院和定
点药店购买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追回
发生的医疗费用外,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定点医院
、定点药店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定点资格;对
有关医务人员取消医保处方权,建议用人单位对其3年内不得晋级晋
职:
(一)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医保工作正常进
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乱收费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推诿病人,随意转诊,放宽出入院标
准,滥用大型检查,重复检查的。
(四)不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五)接诊医生及其他工作人员不验证诊治,致使人证不符或为冒
名就医提供方便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弄虚作假,将医保
范围内药品换成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生活用品的。
乘坐1路31路50路79路81路到人民医院 下车步行99米
乘坐15路4路59路82路到人民医院东门 下车步行245米
乘坐25路30路31路52路81路到第一干休所 下车步行254米
乘坐50路到幸福街鸢飞路口下车步行314米
乘坐59路82路到四棉小区下车步行315米
预约挂号:0536-8192599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体检前晚20:00后不要再吃任何食物(按时服用的必要药物在24:00前仍可服用),可以饮少量白水。
三、体检当日应空腹(不饮水、不进食、不服药等)进行抽血化验、腹部超声检查。
四、做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憋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五、 做X线检查时,请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拿出手机、钥匙等金属物品。
六、 女士例假期间,不宜作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
七、 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测血压前避免剧烈运动)、身高、体重。
八、 原则上哪个科人少先检该科,但一般先做需空腹进行的项目(如抽血、肝胆B超),然后进食早餐,再完成其它项目的检查。
九、临时需要增做其他检查项目时,请与导诊联系,本中心会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十、检查完毕后,请您仔细核对体检表项目,确认无漏项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导诊。
十一、体检过程中,您有任何困难或要求请随时与导诊或医师联系,本中心会尽全力为您解决。
十二、谢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本中心将永远关注您的健康。
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务必出示社保卡和身份证,及时办理
联网住院手续,(社保卡、身份证必须与患者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如果您证件准备不全,务必在24小时内带全证件补办手续;因患者自身原因未出示社保卡及相关的,医院无法为其办理联网住院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医保待遇,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2.医保病人在住院期间请随身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以便市社保中心和院医保办工作人员随时检查。
3.住院期间请勿随便外出,社保中心连续检查两次无正当理由“双证”不全或病人不在病房的,社保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其住院费用,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4.住院费用报销(三级医院)
(1)起付标准:首次住院起付标准9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
递减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个人不再承担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6万元,在职职工报销84%,退休人员报销92%;6万元至30万元(进入大额医疗救助)报销90%。
注:以上不包括自费费用。
出院结算时,所在单位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出院时只结算自负部分,统筹部分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单位未按时缴费的,由个人先全额结算,待单位缴费后凭社保卡、身份证、联网结算单及发票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出院时:参保人员持出院证→住院部结算(如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时缴纳了医保费,参保人员只需负担个人自负部分;如结算时所在单位未缴医保费需个人全额结算,待单位缴费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收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