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别名: 泰医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纠正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流程:初诊--分诊、填写信息单--办卡、充值(预存款)--持卡到分诊区候诊--按顺序就诊--诊室挂号就诊--持卡到相应科室检查、治疗、取药--门诊结算打印发票

注:复诊患者充值后即可去分诊区候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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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一、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金支付限额,是指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总额(不含统筹外项目的费用),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二、住院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600元,符合统筹金支付的医疗费,支付比例为60%,低保、重残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再按照起付标准降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的办法补助。成年以上居民连续缴费达到3~5年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连续缴费6~10年的,提高2%;连续缴费11~20年的,提高3%;连续缴费21年以上的,提高5%。

  2、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4个病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定点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仅执行最高级别医院一次的起付标准。

  三、门诊慢性大病统筹医疗待遇

  1、门诊慢性大病暂定以下17种: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精神病、结核病、糖尿病、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脑出血、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

  2、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病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为甲类病种,其他12种门诊慢性大病为乙类病种;甲类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0元以上部分,按相应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支付,统筹基金补助限额每人每年3万元;乙类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年2500元,患两种以上门诊慢性大病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

  3、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住院和门诊慢性大病两种情况时,其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及时足额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可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在本人选择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成年居民、成年以上居民的支付限额为100元、200元,支付比例50%。

  五、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在校学生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其门诊、急诊费用,统筹金按50%补助,每个医疗年度最高补助5000元。全残或死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0元、15000元。

  六、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限额标准为在定点生育医院住院分娩剖宫产1500元、顺产1000元,在非定点生育医院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额的60%支付。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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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乘坐34路  到 附属医院(长城小区) 下车步行53米

乘坐K25路K33路  到 附属医院(公路广告) 下车步行53米

乘坐29路6路K29路K8路  到 附属医院(长城小区) 下车步行54米

乘坐38路46路K37路K50路K9路  到 长城中学 下车步行73米

乘坐207路209路K33路  到 附属医院 下车步行8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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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泰医附院预约诊疗服务指南

  一、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0538—5885656。  

  2、现场预约:门诊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3、网络预约:网址:http://www.sdtyfy.com。

  4、社区转诊预约:

  5、出院患者回访预约:

  6、诊间预约:诊疗结束后,在诊室直接与医师预约。

  7、出院复诊患者预约:出院前,在病房直接与医师预约。

  二、预约号源

  1、中医科:周四、周日每日分别提供25个号源(上午8:00—11:30 ,15个号源 ;下午1:30—5:00,10个号源),约满为止。

  2、其余所有专家号、专科号、普通号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3、预约挂号,每次可预约2个不同的科室。

  三、实名制、分时段预约

  请您在预约挂号时提供患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或我院“就诊卡”条形码上的ID号等信息,以便取号、就诊时核对。预约挂号实行分时段预约,请您按约定时间来院候诊。

  四、免费服务  预约优先

  预约患者的挂号诊疗费用与非预约患者的相同。

  预约成功后,患者到相应诊区,在分诊台通过信息核对后优先就诊。遇急危重症患者请您主动让号,我们表示感谢。

  五、取号时间与方法

  取号时间:请您在就诊当日,按约定的时间直接到相关诊区分诊台报到。

  取号方法:预约检查患者,请到门诊大厅一楼总服务台取号。

  六、改号、消号、号源已满、医师停诊、患者爽约情况处理办法

  改号、消号:患者如需更改或是取消预约,最迟在就诊前一天电话通知:0538—5885656。  

  号源已满:如遇号源已满,我们将根据您的病情,为您推荐同专业其他专家,供您选择预约。

  患者爽约:由于专家号源相对紧张,请预约的患者不要无故爽约。如不能按时来院就诊,请提前通知我院为您取消(电话:5885656),我们表示感谢。否则将视为爽约,3次爽约者,将被视为个人信誉度降低,三个月内将不能再预约挂号。

  医师停诊:若遇已约专家有事停诊,我们会电话通知患者,协商调换其他专家,或另约其它时间。

  七、预约要求

  预约患者提前1-7进行预约;预约时限最长不超过90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进行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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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门诊检查须知

(一)B超检查:

1、  凡进行肝、胆、胰、脾、肾上腹检查者,请于检查前一日晚进清淡低脂饮食后,禁食12小时,于次日空腹检查。

2、  凡进行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检查者,请于检查前饮水800—1000毫升,憋尿充盈膀胱后检查。

3、  心脏及血管、浅表彩超不需空腹。

(二)胃肠钡餐: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晨起禁饮食检查。

(三)钡剂灌肠: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晚7—8点潘泻叶20克茶饮,晨起禁饮食检查,钡剂灌肠检查。

(四)胃镜:检查前晚8点后至检查前禁饮食

(五)结肠镜:检查前晚8点后服果导2片,晨起5点服50%硫酸镁70毫升,晨起禁饮食检,钡剂灌肠检查。

(六)抽血检查:周一至周日上午采血,采血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2:—5:30)原则上均应空腹采血。采血结果请带病历和交费收据按规定时间到抽血处取单。

(七)脑电图:检查前需饱食,保持头部清洁,动态脑电图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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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住院流程:

就诊患者--急诊科--危重患者抢救或请相关科室会诊--进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就诊流程--门诊--去医技科室做检查--接诊医师做出初步诊断,开具入院通知--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交住院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病房主班护士接待患者和家属,安排床位。医保、新农合患者48小时内到医保新农合窗口登记联网--通知主管医师--进行相应的诊疗措施--患者病情好转,到达出院标准--病房提前一天,通知患者出院--出院当天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或住院处版办账手续--患者或家属持预交金临时收据到医保、新农合窗口或住院处结算--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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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就诊须知

  一、本院实行“365无假日门诊”,节假日照常上班,午、夜间请到急诊科就诊。

  二、门诊大厅有“门诊布局示意图”和“专家介绍栏”,可帮您了解门诊各科室、部门所在位置及专家情况。

  三、初次就诊患者,请先到门诊大厅总服务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到收费处建卡。

  四、复诊患者,如果卡内有余额,可持卡直接到相应诊区候诊。

  五、已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取药或只做一般的检验、检查,可直接到便民门诊。

  六、诊断证明盖章:请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到门诊大厅总服务台盖章。

  七、为防止交叉感染,肝炎、腹泻等传染性疾病患者请到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发热患者请先到“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然后到发热门诊就诊。急诊患者请直接到急诊科挂号就诊。

  八、您在就诊过程中如遇到困难,请到导医台咨询或直接拨打电话6237862,也可到门诊部由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九、“特病”患者按医保相关要求就诊。

  十、诊疗完毕请到收费处退费、打印发票,找回的现金和所取药品请当面核对清楚。

  十一、医疗区内请勿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和乱扔杂物、废物等,保持整洁安静的就诊环境。

  十二、请妥善保管门诊病历本、各种检验检查资料,以备复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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