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和挂号须知
初诊病人请先预检再挂号,复诊病人可直接挂号
自费初诊病人挂号时请先填写病历卡。
所有初诊病人挂号时请出示病人本人身份证,登记联系手机号码。
带有医联标识的自费就诊卡在全市医联医院通用
预约成功的专家门诊直接凭就诊卡挂号(就诊卡必须是初次预约时登记用的卡)
现场挂专家号请报专家姓名挂号(专家号挂满即停止挂号)
特需门诊请至特诊部预约、挂号(特诊1部在1号楼特诊部2楼,特诊2部在11号楼5楼)根据医保局规定,医保病人挂号时请出示社保卡(或白玉兰卡)及就诊记录册(缺一不可挂号)
大病医保门诊挂号请主动出示大病医保凭证
离休干部挂号、收费必须出示:离休干部医疗证、定点医院医疗证、病历册。需要转诊的请出示转诊单
候诊须知
挂号后请查看挂号收据上的候诊区域,并至指定的候诊区域候诊;
请根据挂号号序等候就诊(预约病人预约号序即为挂号号序);
过号病员请服从分诊台工作人员安排,按我院规定在当前号向后移2号就诊;
专家门诊实行预约优先,当天挂号号序排在预约号序后,请按挂号序号在候诊区等候就诊;
普通门诊请根据挂号号序就诊,先到分诊台与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将会安排您进入相应的诊室就诊;
为保护他人隐私,请勿随意进入诊室,请协助做好“一人一诊室”就诊秩序;
候诊时请注意候诊大屏显示,请按照大屏提示依次就诊;
普通门诊中午11点后挂号的病人,请于当日下午就诊(口腔、针灸、推拿、康复等科室视实际就诊情况而定);
预约专家门诊者,上午门诊请在11点前挂号;下午门诊请在4点前挂号,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照顾范围:就诊普通门诊的离休干部、现役军人、残障人士、70岁以上老人按挂号序号向前移3号(部分科室除外);本院干部保健病人在当前就诊号向后移2号就诊。专家门诊不属于此照顾范围。
门诊“大病医保”相关注意事项
一、我院门诊大病医保的范围:
1. 恶性肿瘤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或腹透。
二、恶性肿瘤门诊大病的医疗期限:
根据沪人社医发【2013】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恶性肿瘤门诊大病治疗项目中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由原来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调整为5年,上述“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包括必要的相关辅助检验和检查项目。
门诊大病医保中其它抗肿瘤治疗项目,仍根据沪医保【2003】111号文件精神,为经定点医疗机构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确因疾病治疗需要继续进行恶性肿瘤相关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由负责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具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申请单,经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可延长享受六个月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期限。
三、门诊大病登记的有效期:
每次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从医疗机构开具《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院的,先到相应医院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再到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服务点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因治疗项目的不同,门诊大病登记可选择相应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恶性肿瘤的治疗限于2所定点医疗机构三个治疗项目,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 恶性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的时间依据加盖公章的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等。
3. 抗肿瘤中医药治疗只针对恶性肿瘤的中药、中成药的治疗;血透、腹透治疗只针对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的治疗;化疗仅针对肿瘤的西药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
4. “大病医保”同一治疗项目同一天只能挂一次号,就诊科室,开具药物和所做检查、治疗必须和“大病医保”选择的治疗项目相符合。
门诊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1. “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由本院您正在接受或需要接受治疗的医师开具。就诊时请提供有效的大病诊断证明,如出院小结、病理诊断书等。
2. 持“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病历记录册、大病诊断证明至门诊接待室审核、盖章。
3. 持已盖章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白玉兰卡)、就诊记录册至就近社区医保服务点办理(全市联网)。
4. 下次就诊挂号时需出示“大病医保回执单”,挂相应专科、专家的大病医保号,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医院附近办理点:
枫林街道 地址:中山南二路857号(近宛平剧场)
时间:周一~周六:上午8:30~下午5:00 ; 周日:上午8:30~中午11:30
电话:64416101
徐家汇街道 地址:斜土路2431号(南丹东路口)
时间:周一~周六:上午8:30~下午5:00 ; 周日:上午8:30~中午11:30
电话:64417389
补、换卡须知
社保卡补、换卡须知(照片卡的式样)
1. 地址:斜土路2431号(南丹东路口)电话:64417391
2. 社保卡中心咨询电话(挂失电话):962222
3. 本人补、换社保卡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4. 委托他人补、换社保卡需提供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委托书
白玉兰卡补、换卡须知(白玉兰的式样)
1. 地址:大木桥路104号(近医学院路口)电话:64164870
2. 挂失电话:962218
3. 本人补、换白玉兰卡需提供身份证、就医记录册
4. 委托他人补、换白玉兰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就医记录册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交通路线:公交41、44、49、50、72、89、104、111、218、733、864、932路;大桥6线;地铁1、4、7号线
应医院要求:为了不影响您的顺利预约和就诊请认真核对如下信息
1、初诊(从未在龙华医院就诊过的病人)患者请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复诊(已在龙华医院就诊过的病人)患者必须填写正确的就诊卡号。
2、上海地区的患者复诊时必需填写医保卡号,外地患者也必须填写相应的自费卡号内容,否则可能出现无法取号的情况。
3、父母帮子女预约或子女为父母预约请填写就诊人的医保卡号及相关资料。
4、预约请点击此处 龙华医院预约链接
专家预约须知
我院实行专家门诊预约优先就诊方式。如当日专家号源预约已满,现场将不提供挂号。建议各位病友通过以下途径预约就诊。
● 特需门诊预约
服务地点:1号楼特诊部二楼特需门诊1
11号楼五楼特需门诊2
服务时间:周一~周六:
上午8:00~中午11:30
下午1:00~下午4:30
周日:
上午8:00~中午11:00
特需门诊咨询电话:
特需1部64385700—1203
特需2部64385700—8055
● 专家门诊预约
电话预约:(可预约一周内的专家号)
1、55309116 服务时间:上午7点~晚上9点
(提前一周的下午2点开始放新号源,至就诊日前二个工作日晚9点结束)
2、95169 服务时间:24小时
(提前一周的上午7点30分开始放新号源至就诊前一天中午12点结束)
网络预约:(可预约一周内的专家号)
www.shdc.org.cn 或www.guahao.com
(注:电话和网络预约成功后,请注意短信提示)
现场预约:(可预约四周内的专家号)
服务地点:门诊二楼预约中心
服务时间:周一~周六:
上午7:30~中午12:00
下午1:00~下午5:00
周日:
上午8:00~中午11:30
有关预约详情请参考医院预约中心告示
专家门诊咨询电话:64385700—3114
注:
病患持“白玉兰卡”、“帮困卡”等无芯片磁卡,首次预约,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以便身份证实名登录;
自费病患,持自费卡预约(含首次预约及复诊预约),均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
以上两点所示病患,未持身份证等证件,窗口均不接受预约;
持附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的病患,无需出示身份证件;
预约时,请告知窗口有效手机号码,以便专家停诊等特殊情况时,给予短信通知。
不能按期就诊请及时和预约平台联系,以免爽约造成今后不能再预约。
各类检查预约注意事项
请先付费,后预约,检查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告知,行动不便者请家属陪同
检查当日请带好收费单据、预约单、申请单、处方、医保卡或龙华医院就诊卡
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检查的,请在检查日前一天电话告知,以便把名额留给别人
因检查病人多,预约日期较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