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一、参保人员就医时需向接诊医生出示医保证历,凭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及个人医疗保险病历本、医疗IC卡或社保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医疗保险病历本和卡留存住院处以备查。
二、未及时交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仍需持本人的病历本及卡办理住院手续全额交费,待补齐欠费后按参保人员待遇重新结算。
三、参保人员按照医院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四、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本院住院铜山区在职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600,市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为400,多次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二级医院最低不低于200元。
3、先行个人支付;乙类药品及诊疗先行支付10%。
4、按比例分段个人支付;本院住院费用铜山县职工医保1万以下13%;1万至3万10%;3万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3%。徐州市职工医保1万以下8%;1万至5万6%;5万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
5、大病救助范围内按比例自付的费用。
6、超过大病医疗救助以上的费用。
五、因病情需要外院检查先到医保办领取特殊检查申请表,由医生填写申请,医保办同意盖章后,报医保处批准后方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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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可乘106路;116a路;116b路;116路;127路;128荷溪线;128路;128路荷溪线;134路;150路;151路;176路长班;176路短班;176路快车;201路;201路短班;203路环线;513路;532路;559路;560路;561路;805路;806路;80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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