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别名: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纠正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我院为无假日医院,每天开诊时间8:00~12:00;14:30~17:30。

初诊者(无就诊卡)/(复诊者(带就诊卡)→自助挂号机挂号或总服务台

挂号)→总服务台办卡、总服务台挂号→到相应诊室就诊→到门诊处收费处

缴费(→取药→遵医嘱门诊治疗定期复诊)→做相关检查(根据就诊指引卡

)→把检查结果交首诊医师分析→遵医嘱门诊治疗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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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一、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有多少种?如何办理确认?

  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有以下21种:1、慢性阻塞性肺病;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4、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5、慢性心力衰竭;6、肝硬化;7、病毒性肝炎;8、慢性肾功能不全;9、肾病综合症;10、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肝、肾、骨髓);11再生障碍性贫血;、12、地中海贫血;13、类风湿关节炎;14、糖尿病;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脑血管病;17、肺结核;18、各种恶性肿瘤;19、精神疾病;20、骨髓增生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生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21、血友病等。

  门诊大病办理确认流程:参保人员到二级以上有审批资格的定点医院,专科医师填写《慢性病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初审后由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申报材料到市社保局一楼医疗审核科柜台办理确认手续。

  申报材料:1、《慢性病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2、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3、相关检查及化验报告单(复印件);4、病史资料(复印件)。

  二、新年度的医保费在当年1月才交,会有等待期吗?

  已参保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28日续缴下一年度的保费。超过续保缴费期未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到3月31日为续保缴费缓冲期,此期间缴费的,缴费后第二天开始享受医保待遇;4月1日以后续缴保费的,需等待30天。

  三、什么情况下,看病后的发票可以拿到市社保局报销?

  1.学生、儿童的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对伤害事实有疑议的应先由法规科进行特殊病例调查);

  2.办理了转院转诊手续在所批准的上级医院就诊的费用;

  3.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住院费用;

  4.在异地突发急病的治疗费用;

  5.在柳州市参保的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在生源所在地遭受意外伤害时,就近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费用;

  6.在柳州市参保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异地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三级医院门诊(大病人群)、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成年居民:住院300元(每次住院);门诊300元(每年一次)

  未成年居民:住院100元(每次住院);门诊80元(每年一次)

  五、报销比例

  门诊或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的比例分别为: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生(住院)75%;

  未成年大病人群(门诊)75%;

  成年居民(住院)70%;

  成年大病人群(门诊)70%。

  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有什么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居民门诊大病、参保居民住院治疗、参保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进行门诊治疗并经城镇居民医保支付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每年累计一次起付标准,起付线为5700元。

  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起付线的合规费用段0-3万元(含3万):报销比例60%

  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起付线的合规费用段3-5万元(含5万):报销比例70%

  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起付线的合规费用段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不低于5万元。

  八、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补贴如何领取?

  领取条件:女性参保居民参保满6个月后住院分娩且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其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领取金额:每例补助500元。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到社保局一楼大厅15-17号柜台办理审核,再到基金科会计柜台办理结算。

  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疾病证明书(复印件);4.本人《医疗证》、IC卡;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新生儿出生后因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因病入院治疗,在出院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保险待遇生效期可设置为入院日期,出院时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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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公交: 60环线、 56内环 、532内环、 532外环、 56外环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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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一)预约诊疗方式:

  1.预约诊疗电话:12580;0772—2531722。

  2.网络预约:http://yyzl.gx12580.net/。

  3.现场预约:门诊大厅一楼服务总台。

  4.诊间预约:就诊时和接诊医师直接预约。

  (二)门诊预约就诊流程:

  预约就诊病人→门诊一楼总服务台预约咨询处取预约单并挂号(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的本次预约失败)→到相应诊室→按预约时间就诊。

  (三)门诊预约诊疗须知:

  1.以实名制(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预约专家、专科医生,预约就诊者与预约姓名相符。

  2.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之后预约自动取消,需按门诊就诊流程就诊或重新办理预约就诊。

  3.未在预约时间内取消预约而连续3次爽约者,当月内取消预约资格。

  4.预约时间:预约应在所选医生出诊日前一天下午16点之前进行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预约。

  5.在预约时间内,如果由于专家紧急事务未能出诊,医院方将提前电话通知您修改预约时间或安排相同资历的专家为您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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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预约检查服务

  (一)超声(B超)检查预约:医技楼一楼东侧。

  1.预约电话:提前一天致电18777203179;13877213636;15977242096进行预约,在预约检查时间前20分钟将医生开具的检查申请单交到预约检查的科室,等待检查。

  2.现场预约:持医生开具的B超检查申请单到超声科 “登记室”进行预约。

  (二)CT预约检查:医技楼一楼西侧。

  1.电话预约:提前一天致电 0772—2514407进行预约,在预约检查时间前20分钟将医生开具的检查申请单交到CT检查室的“登记室”,等待检查。

  2.现场预约:持医生开具的CT检查申请单交到CT检查室的“登记室”进行预约,等待检查。

  (三)MRI(核磁共振)预约检查:门诊楼一楼西侧。

  1.电话预约:提前一天致电 0772—2535668进行预约,在预约检查时间前20分钟将医生开具的MRI(核磁共振)检查申请单交到MRI(核磁共振)检查室,等待检查。

  2.现场预约:持医生开具的MRI(核磁共振)检查申请单交到MRI(核磁共振)检查室进行预约,等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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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入院须知:

一、请您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

     二、请您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与医疗活动有关的详情。

     三、请您带好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转院转诊病人需带转院转诊手续单)、医保证(或新农合证)、身份证等,到出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相关手续。新农合病人还需到医院医保农合办,办理身份证件的登记核对手续。

     四、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制度,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五、请您和家属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准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

     六、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七、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八、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您应进食医院营养食堂的配餐。

     九、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

     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

     十一、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

     十二、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十三、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十四、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十五、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十六、我院为广西科技大学的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承担广西科技大学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十七、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医院监察室:电话2515265。

     十八、我院在每个病房和病区都设立了意见本和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出院须知:

一、出院须由医生批准,医院工作人员通知后,请您带好入院押金收据、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出入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相关手续。外伤的新农合病人还需到医院医保农合办,办理审核手续。

  二、有出院带药的,请按医嘱服药。

  三、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建议您定期复诊。

  四、为保障病人出院后的身体康复,我院对出院病人建立有电话回访制度,如接到回访电话,请您配合我们工作。

  五、如有不适请随诊,出院后有相关疑问可以拨打原住院科室(或主管医生)电话咨询。

  六、出院后住院病历归医院病案室存档,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病历,请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人携带患者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病案室办理。

  七、请您自行保留好出院的结帐发票和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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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医疗服务便民措施: 一、全员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优质服务。

  二、开设生命绿色通道,急诊24小时接诊,急诊科接到‘120’急救电话后3分钟内出诊。

  三、实行“医院无节假日工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四、急诊抢救病人优先就诊、处置,院内急会诊10分钟内到位,急诊留察病人需住院治疗的72小时内收住院。

  五、优先为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70岁以上患者提供就诊、检查服务。免费为市内的产妇提供接送服务。

  六、为患者提供门诊、住院服务指南,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

  七、合理、及时地疏导门诊就诊患者,减少患者候诊时间。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小于10分钟。

  八、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各种必检项目事先须与患者沟通,费用较高的医疗设备检查须征求病人意见。

  九、护士指导住院患者服药,做到重病人到口、轻病人到手,送开水到床边。

  十、急诊床边服务随叫随到。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申请单至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在48小时内完成;一般常规检验、心电图、超声、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申请单开始至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在30分钟内完成;术中冰冻病理自送检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在30分钟内完成;急诊检查,自开具检查申请单至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在30分钟内完成。

  十一、公布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及各项检查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合理为住院病人饮食配餐,按时送饭菜到病区,危重病人送到床边。

  十三、为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咨询电话:2531722

  十四、在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各楼道设置意见箱、公布群众投诉电话;各病区设置意见本。对署真实姓名、地址的投诉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六、门诊总服务台办理提供轮椅、雨伞、一次性纸杯、针线、老花眼镜等使用。门诊提供饮用开水。

  十七、医院大门右侧设有自动取款机(银联)。

  群众投诉电话:2515263 139772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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