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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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医保定点医院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49号

就医流程

赣州市立医院门诊就医指南

我院实行全天全年“无节假日医院”。

门诊病人就医应先分诊,挂号,领取病历和就诊卡(初诊病人)。发热病人先到预检分诊台测试体温,由分诊护士安排就诊。

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疫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

就诊时应当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

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或自助机上结算。

需住院治疗的病人,经门诊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就诊卡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门诊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方便您挂号就诊和缴费。

在1号、2号楼设置多功能自助取片机、自助查询检验、检查报告单,并利用现代信息的作用实行检验结果实时手机推送。

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院内各专科专家及出诊时间、收费价格公示等信息。

在门诊大厅和门诊各楼层、2号楼、3号楼大厅设置导诊台,配备导诊护士,为您就诊进行指引和帮助。同时,对需办理住院的危重或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全程护送。

门诊大厅配有便民服务,为您提供一次性口杯、针线、雨伞、老花镜、纸和笔等物品和24小时开水供应。

急诊科设有绿色通道,为急诊,急危重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对特困、低保人群、70岁以上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道德模范等患者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投诉中心或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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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公交车:赣州8路公交线路、赣州19路公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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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我院预约挂号开通了预约号和预约缴费号两种形式,患者可以在就诊前7天内通过现场、网络、电话、诊间、自助机等方式获取预约号或预约缴费号。具体方式有:

1、电话预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均可拨打0797-5557083。

2、现场预约:设在门诊一楼大厅导诊服务台。

3、诊间预约:医师诊室、病区均可进行预约。

4、微信公众号预约:赣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

5、自助机预约:在自助机上进行预约操作。

二、预约特别提示

1、我院一律实行实名制预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医保卡或本人就诊卡预约,非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或本人就诊卡预约则视为无效预约。

2、排班表中各科室医生出诊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如遇专家门诊医师临时停诊,我们会在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张贴专家停诊通知,请及时查看。如遇医生临时无法出诊等特殊情况,请服从医院安排。

3、预约周期为7天(限当月),每位患者最多一次可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4、取号时间:请在预约就诊时间的1小时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5、退号:患者于就诊前一日下午五点前,通过电话0797-5557083联系退号。如果办理了预约缴费号的,需到门诊收费窗口办理退号、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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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一、心电图检查  

1.  检查前不能饱饮、饱食、吃冷饮和抽烟,平静休息

2.  检查时要睡平,全身肌肉放松,平稳呼吸,保持安静,切勿讲话或移动体位。

3.  过去做过心电图的,应把以往报告或记录交给医生。如正在服用洋地黄、钾盐、钙类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应告诉医生。

4.  被检查者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以免干扰检查的准确性。

5.  女性检查者避免穿连衣裙。  

二、胃镜

1.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不能再进食、服用药物,检查日晨禁止进任何食物、药物及饮料。

2.当胃镜插入咽喉部时,应遵医嘱做一个吞咽动作,胃镜即可顺利通过咽喉部进入食管,插镜后如感恶心,可做深呼吸,即可缓解。不能用舌头用力顶镜子,以免擦伤口咽、喉部。

3.检查后2小时方可进食温菜、流质、半流质,次日才能恢复正常饮食。

4.由检查引起的咽喉痛和异物感,以及钳取胃粘膜标本后,出现的少量出血,大多能自愈,不需特殊处理。但如果出现黑便,或突然出现腹部剧痛应尽快去医院复诊。

5.如行胃镜内治疗者,请遵医嘱进食、休息。  

三、肠镜检查

1. 检查前3天内进无渣饮食,如米饭、面条、豆腐、水蒸蛋等,不得进食蔬菜、水果。

2.检查前禁食,服用电解质溶液,并将大便彻底排净。

3.肠镜检查者应放松精神积极配合医生完成检查。

4 检查后剧烈腹痛、腹胀或便血情况请来院急诊。

5. 如作肠息肉摘除术,请遵医嘱进食、休息。

四、支气管镜

1. 检查前禁食、禁水3小时,检查后3小时进温冷半流质饮食。

2. 检查时自带毛巾,检查后休息2天。

3. 检查后如发烧、咯血量多、胸痛、气急应立即来院急诊。  

五、肺功能

1. 检查前根据病情可能需要停用支气管舒张药物等,但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 肺炎患者一般在感染控制后再做检查。

六、脑电图、动态/视频脑电图

1.  检查前不能空腹,并保持头发干净。

2.  检查前根据病情可能需要停止用抗癫痫药物、中枢兴奋或抑制药等,并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七、骨密度

1.  孕妇一般禁止做本检查。

2.  48小时内接受过核素检查,24小时内接受过X线检查的患者不宜再做检查。

3.  检查前请取出身上金属物品。  

八、碎石

1.由泌尿外科专科医生评估后进行,需要预约治疗。

2.治疗前一般需要憋尿。  

九、X片

1、婴幼儿、孕妇(尤其怀孕初期三个月内)以及有生育能力者下腹部和性腺部位做X线检查,必须慎重。采取以“拍片为主”的原则,并且检查时,尽量采用必要的防护。  

2、孕妇及育龄妇女能用其它检查手段者,避免X线检查。  

3、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橡皮防护用具。  

4、在透视及拍片时,无关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受照射。  

5、陪伴人员需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品,以免受照射。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6、特殊造影预约时间在3天以内

十、CT

1、婴幼儿、孕妇(尤其怀孕初期三个月内)以及有生育能力者下腹部和性腺部位做X线检查,必须慎重。采取以“拍片为主”的原则,并且检查时,尽量采用必要的防护。  

2、孕妇及育龄妇女能用其它检查手段者,避免X线检查。  

3、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橡皮防护用具。  

4、在透视及拍片时,无关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受照射。  

5、陪伴人员需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品,以免受照射。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6、特殊造影预约时间在3天以内。

7、腹部扫描需空腹,加强扫描需家属陪同。

十一、磁共振

1、磁共振(MR)是一种无射线、无创伤的医学影像检查。由于病变性质不同MRI检查时间长短不一,您的检查时间可能提前或落后,所以请您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迟到者由登记室重新安排检查时间。

2、凡做过脑动脉瘤夹闭、装有心脏起搏器的患者严禁做此检查。严重驼背,特重特胖及不合作患者不宜做此检查。

3、有精神症状患者及少儿患者,请预先到申请检查的科室开镇静药,并于检查当日按规定服药。

4、检查当日请携带以前的MR、CT、B超、X线及血管造影片,供医师分析参考

5、做腹部磁共振检查(包括磁共振水成像)的患者检查当日早晨需空腹(禁食、禁水)。

6、做泌尿系水成像(MRU)的患者检查前一小时内禁止小便(保持膀胱充盈),并自带20mg速尿一片(请预先到申请检查的科室开此药),检查前由本室医生通知服药时间。

7、请注意胶片应在36℃以下保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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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身处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接受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希您须知以下事项,并希望您的合作与支持。

  1. 请提供您真实、全面、详细的疾病信息和相关信息,医院保护您的隐私。

  2. 医院系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有价证件等物品,多余的现金请交至出入院处或存入银行。

  3. 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听别人唆使或擅自到院外求医检查购药,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疾病诊断与治疗。

  4. 请严格按医生或护士指导按时按量服药;输液时请勿自行调节滴数,以免发生意外。

  5. 患儿家属应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攀爬窗台或走丢,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6. 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本院临床服务中心的食品加工房,将免费提供加热饭菜服务,食品加工仅收成本费。

  7.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宿,擅自外出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科室同意。

  8.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您可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值班人员也会不定时巡视病人。

  9. 请爱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更不许从窗外、阳台向下倒水.抛果皮。生活垃圾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洗漱盆及卫生间下水管道,防止堵塞。

  10. 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11. 请病员及陪属注意爱护病房内的设施及医疗用品,正确使用呼叫器和水电开关,不随意拽拔输液架、氧气和负压吸引开关。不要在输液吊架及氧气阀帽上挂晾衣服,以免损坏和影响其使用。

  12. 需委托或知情同意及医患沟通时,请认真履行。

  13. 请了解您的各项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请及时支付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4.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个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一般不留陪客,如病情需要必须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准许。每天上午十时三十分以前是查房时间,晚上九时以后是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15. 作息时间

  (1) 供应开水时间:

     上午7:40-9:30

     下午2:30-4:30

  (2)供应热水时间:

     上午7:40-9:00

     下午4:30-6:30

  (3) 本院膳食时间:

     早餐:早上7:00

     午餐:中午11:30(夏)11:00(冬)

     晚餐:下午5:00(夏)4:30(冬)

  (4)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是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擅自离开病房,以免延误治疗。

  最后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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