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室→(特诊号、专家号、普通号)→持就诊卡到各诊室就诊(→住院→住院处
一楼大厅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科→48小时留观)→门诊检查、处置→持就诊
卡到收款处划价、交款→检验(持交费单、化验单或申请单)→持检验结果回诊室
→药局取药(持交费单)→门诊静点室(持交费单、药品、注射器、医嘱单)→离
院。
公交: 2路, 3路, 22路, 27路, 68路, 69路, 90路, 103路, 108路, 115路, 118路, 205路, 夜1路
挂 号 须 知
1、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 7:20-11:30
下午 普诊 12:50-16:30
下午 特诊 12:40-16:30
2、患者应在挂号前自行选择就诊科室和专家,如果不能自行确定挂号科室或专家,可到门诊咨询处询问;
3、70周岁及以上患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诊时,可免除挂号费(特诊号除外);
4、65周岁及以上患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诊时,可在指定窗口优先挂号。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为网上预约(网址:www.yygh.net)及电话预约(电话号码:4000-114-12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挂号,诊疗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四、因专家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用户不能按时就诊,请在就诊前一天15:00之前取消预约;否则,将记违约一次,累计两次违约将不能再进行预约挂号。
五、 为方便患者,我院设置深度预约挂号窗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按预约时间到深度预约挂号窗口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B超室检查须知
一、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范围
1、心务管疾病:先心病、瓣膜病、冠心病、心肌病、心脏肿瘤、肺心病、心肌炎、主动脉疾病、心包疾病、人工瓣膜。
2、小器官疾病:眼球、腮腺、颌下腺、甲状腺、颈部淋巴结、乳腺、腋下淋巴结、男性生殖器、全向各处皮下异常肿瘤定性等。
3、血管疾病:主要诊断多发性大动脉炎、脉管炎、埃及硬化闭塞症、雷诺氏病、静脉血栓、静脉瓣功能不全、腹腔动、静脉疾病,可检查双颈部动、静脉,双上肢动、静脉,双下肢动、静脉,腹腔动、静脉。
4、腹部疾病:肝、胆、脾、胰腺、肾脏、膀胱、输尿管、前列腺及妇科等疾病。
二、腹部超声检查范围
1、肝胆系统疾病:肝肿瘤、肝囊肿、肝硬化、肝寄生虫病、各种肝脏损伤、胆囊结石、胆囊息肉、胆囊肿瘤、胆道梗阻、脾肿大、脾肿瘤、脾破裂、胰腺炎、胰腺肿瘤、胰腺外伤后出血。
2、妇产科疾病:子宫肿瘤、子宫内膜异位、附件肿瘤、附件炎性肿块,附件囊肿、盆腔炎等,早孕、异位妊娠、正常妊娠、观察胎儿生长情况、胎儿发育不全、胎儿畸形。
3、泌尿系统疾病:肾脏炎症、肾结石、肾肿瘤、肾囊肿、肾外伤后出血破裂、输尿管疾病、膀胱肿瘤、膀胱结石、膀胱憩室、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前列腺肿瘤。
4、经阴道探头:膀胱不充盈情况下同样可以检查子宫、附件疾病,且软经腹部超声更准确。
三、检查须知
1、3岁以下儿童须提前预约,然后去儿科灌肠,睡熟后再查;
2、查肝、胆、胰腺的病人,请检查前空腹4-6小时;
3、经腺癌检查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疾病患者请检查前憋足够量的尿液。
CT室检查须知
1、请您在扫描前去除扫描部位的金属物品,如发夹、腰带等,并在扫描时保持静止不动;
2、胃肠道钡餐透视后请您在钡剂完全排出体外后再进行CT检查;
3、危重患者需要在临床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的陪护下进行CT检查;
4、躁动不安的患者或婴幼儿请在镇静后再进行CT检查;
5、腹部脏器CT扫描需要在检查前30分钟口服碘剂以使胃肠道显影;
6、盆腔扫描需要在检查前憋尿以使膀胱充盈,此外还需要做碘剂灌肠或检查前4小时口服碘剂,女性患者需要在扫描前做阴道填纱;
7、孕期妇女应避免做CT检查;
8、请您在扫描结束30分钟后在CT登记窗口领取检查结果,会诊病例请在次日下午取检查结果;
9、请您按顺序在候诊室内等候检查,危重病人随到随查;
10、请您不要在CT室内吸烟和大专喧哗,机房内禁止使用手机。
检验科检查须知
一、检验流程
门诊患者挂号后到诊室开具检验申请,交款后到检验科的检验刷卡室刷卡候检。
二、标本采集要求
1、血常规、C-反应蛋白检查:不需空腹,可随时采血。
2、其它血液检查:实验前一天正常饮食,尤其晚餐正点饮食不要太晚,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高糖食物,第二天早不能吃饭,住院患者静卧等待护士采血,门诊患者在10:00时前,持卡到采血室采血。
3、血流变检查:实验前一天正常饮食,尤其晚餐正点饮食不要太晚,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高糖食物,,第二天早采血前不能吃饭,也不能喝水、吃药等。
4、常规尿液检查:包括尿液分析、尿沉渣定量、尿HCG检查等。门诊病人留取随机尿,住院病人留取晨尿。用事先发给的、标有自己姓名条码的一次性试管,接取中段尿液约10ml。成年女性应注意避开月经期。
5、24小时尿蛋白定量:化验前一天早6:30时开始排空膀胱中的尿液弃之,将此后连续24小时的尿液收集于洁净的盛尿容器内,如同时查尿常规或尿液特种蛋白,可在最后一次留尿时单独留出一管或数管,准确计量和记录总尿量(包括单独留出的尿量),充分混合全部标本后,从中取出约10ml放入事先发给的试管中,剩余尿液弃之。注意留取的尿液要放在阴凉处或加防腐剂以避免尿液变质,盛尿的容器用前要用清水反复冲洗干净,以免造成污染。
6、尿细菌培养:在排尿前首先用清水冲洗尿道口,女性病人用清水清洗会阴部,不用消毒剂,用手指将阴唇分开排尿,男性病人翻开包皮冲洗。应连续而不要间歇排尿,直接用无菌尿杯接取中段尿液达试管2/3高度处,立刻盖紧盖子,及时送检。
7、便常规:自然排便后,用专用采集棒取粘液、脓血部分,采集到专用的贴有标签的容器内及时送检。隐血试验前三日禁食肉类、动物血制物,禁服铁剂、维生素C等。
8、痰培养:清晨起床后,用生理盐水漱口多次,喀深部脓痰置无菌痰盒内送检。
二、结果回报时间
1、血液分析、C-反应蛋白、血型、便常规等项目:接到标本后30-40分钟后回报结果;
2、尿液分析、尿沉渣定量等项目:在接到标本后60分钟回报结果;
3、生化、免疫等常规项目:在标本采集的当天下午14:00时后发报告;
4、支原体培养等:24-48小时后回报结果;
5、细菌培养:24-72小时之后回报结果;
6、真菌涂片检查:20分钟后回报结果;
7、抗核抗体等特殊项目:临时告知。
放射线科检查须知
1、在放射科检查前,被照部位应除去金属物、铅油制品及可能污染照片质量的衣物,最大可能避免影像X线诊断质量的因素。
2、被照部位以外及重点部位应做好防护工作。
3、必要检查时,请医生事先告知,提前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以免耽误你的检查时间。
4、陪护患者不易过多,陪护者应做好防护工作。
5、孕妇尽量不做X线检查,儿童应慎重做X线检查。
6、不得随意出入机房安全门。
7、特殊造影前,请与放射科联系。
住 院 患 者 须 知 :1、根据医疗法律法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有关详情。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
4、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为了给患者创造一个安静、整洁的就医环境,请患者及其家属不要在诊室或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不得在病室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以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和休息。
6、根据患者病情,您应遵从医师提出的家属留其陪护,否则发生的任何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患者住院期间由于本人或陪护不慎,所致跌伤、烫伤、坠床及故意坠楼等意外伤害,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入院患者的所有费用须由其自理(自己或者负责其医疗费支付的机构承担)。如果由于诊疗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患者住院期间,如突然出现病情变化或意外等紧急情况,家属未在或联系不上,医务人员有权采取急救措施(包括实施各种手术)。
11、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油炉,电炒锅、电饭锅等电器,以防引发火灾,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患者住院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不得在病房内存放现金、手提电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3、不得损坏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损坏要按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除加倍罚款外,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