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筛查应在孕期的第18-22周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则需提前至16-18周。若存在高龄孕妇或既往不良孕产史的情况,医生会酌情考虑提前进行筛查以确保及时发现异常。
胎儿畸形筛查通常在孕期的第18-22周进行,旨在通过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结构是否异常。如果孕妇年龄较大或既往有不
良孕产史,胎儿畸形的风险可能会增加,此时建议提前进行筛查,以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此外,胎儿畸形还与染色体异常有关,因此建议同时进行无创DNA检测以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
建议孕妇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筛查时间,并按预约时间进行检查。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