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别名: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纠正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患者→挂号→门诊护士分诊→门诊医师检诊(→住院处→住院患者病区→住院

治疗→出院)→门诊收费处(→医技检查)/(→门诊药房取药→门诊治疗→离

院)门诊病人就诊指南

一、门诊开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双休和节假日:儿科、产科、妇科全天开诊;其他科室上午半天;普外科到急诊外科就诊。)

二、我院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来就诊的病人需办理就诊卡(医卡通)和病历本,才能挂号和诊疗。门诊一楼大厅“为民惠民服务台”可提供咨询导诊、预检分诊、预约挂号、协助替代等便民服务。

三、门诊就诊流程:

1.无就诊卡,请先到门诊一楼服务台填表,再到各楼层收费窗口办卡、充值;医保病人填表时需注明;医保特慢病人需带特慢病证。

2.有就诊卡(并充值),请到各诊室的护士分诊台排队候诊。

3.就诊时,由医生刷卡挂号和诊疗,开具电子处方和电子检查单。

4.就诊卡充值不足的,请到收费窗口交费;医保病人请出示医保卡。然后到相应科室刷卡检查、化验、取药或治疗。部分药物需先到注射室做皮试,再取药。

5.就诊结束时,可到收费窗口打印发票,也可几次发票一起打印。就诊卡上的余额可保留,遗失或未带就诊卡时可办理补卡手续。

客户服务部(咨询、投诉)电话:18007873335,0773-2836100;

门诊为民惠民服务台、预约电话:0773-2884335

急诊病人就诊流程

急诊:24小时开诊

1、病人来到急诊科分诊台或门诊一楼服务台,经护士预检分诊,初步评估病情后进行就诊指引。

2、非急诊的,指引门诊诊区挂号、就诊。

3、急诊病情危重的,开通绿色通道立即送抢救室或病区重症室。

4、急诊就诊,请先到急诊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并充值,医保病人出示医保卡)和病历本后,再由急诊护士安排到诊室排队候诊。

5、就诊时,由医生刷卡挂号和诊疗,开具电子处方和电子检查单,根据病情给予相应治疗,留观、手术、或住院。

急诊电话:0773-28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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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桂林市县新农合患者须知

如果您已参加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您可以按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享受有关住院医疗费用报补待遇。为保证您在本院顺利就医,维护您应有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来我院就诊的门诊病人,特别是门诊慢性病病人,开处方时必须一式二份,一份处方取药时交医院药房,另一份处方和门诊病历、门诊发票、费用清单交当地新农合办理报销手续。

二、办理出入院手续须知

1.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和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三个工作日内,持接诊医师开写的诊断证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回当地新农合办公室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经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往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在我院进行网络结报的患者入院时或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请您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参合发票或转院证明和新农合合作医疗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交主管医师放病历中存档,请务必按以上规定配合,以免给您医药费用补偿造成困难或让您的利益受损。

3.不在我院网络结报的患者,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参合农民住院后先垫付住院医药费用,出院时准备并持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指外伤病人)、合作医疗证、户主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合管办办理报销。外伤病人公示期满后,符合报销条件的,公示表上必须加盖村公所、医院、当地新农合办公章。

4.参合农民因外地务工等原因而在外地住院治疗的,入院前必须用电话告知乡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并在异地政府办的非赢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持疾病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合作医疗证、户主身份证等材料到乡镇合管办核实后并办理报销。

5.参合患者(包括住院分娩的)应提前复印好自己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并妥善保管,以备申请办理民政大病救助、商业保险报销等使用;

三、住院补偿须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者;

(2)未经批准转到县(市、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3)使用非《新农合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自费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和自费医用材料费用;

(4)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交通事故\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

(5)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7)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器具费用;

(8)各种减肥、增胖、增效项目费用;

(9)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治疗器械费用;

(10)计划免疫、疫苗费等属公共卫生和保健项目费用;

(1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不予补偿的医药和检查费用;

四、患者朋友您如有有关新农合政策的疑问,请您向医院医保科咨询。

医保科电话:0773-288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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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公交: 市内乘1路、 22路、18路、 30路、99路、100路、203路至凤北路口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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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检验流程

1、门诊常规检验流程:

患者持就诊卡(医师已开检验项目)→三楼检验科导诊打印条码→到检验科做相关检验→30分钟后到就诊医师处看结果就诊(或到一楼自主打印检验报告单)。

2、门诊生化、免疫检验流程:

患者持就诊卡(医师已开检验项目)→门诊四楼抽血室抽血→根据各检验项目检验时间发出检验报告→患者到一楼自主打印报告。

3、门诊微生物检验流程:

患者持就诊卡(医师已开检验项目)→门诊三楼检验科导诊打印条码→标本送到检验科微生物室做检验→三天后(血培养7天后)到微生物室取结果。

4、超高倍检验流程:

患者持就诊卡(医师已开检验项目)→门诊三楼检验科导诊打印条码→标本送到检验科微生物室做检验→一小时后到微生物室取结果

超声检查流程

持申请单到登记窗口登记取号——然后在座位上等候叫号 ——听到叫号后,到相应诊室检查 ——  检查完毕后在诊室外等报告。

胎儿超声检查预约流程

到产科门诊开出检查申请单(或直接到超声科登记窗口开检查单)—到超声科登记处窗口预约——根据孕周情况预约时间——拿到预约条后按预约时间到期来检查。

二、注意事项

1.体检的前日请清淡饮食、禁酒;体检的当天早上不能吃早餐,早上7点至9:30抽血。

2.抽血后进行B超检查,男性前列腺B超和女性子宫、附件B超需憋尿。

3.完成抽血和B超检查后,即可吃早餐。

4.继续进行各临床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女性妇科、乳腺检查)及心电图、X光透视检查。

5.妇科检查前请先排空小便。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例假期间不宜行妇检及尿检。

6.为了保证X光透视质量,请您在体检的当日不要穿连衣裙,不要佩戴项链,不穿印字、印花的上衣,最好穿无扣的文化衫。

7.如果您有糖尿病,需在餐前用药治疗,请您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尽快完成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

8.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测血压处,以便体检医师根据临床及实验室结果进行综合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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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住院、出院服务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4:30-17:30)

办理地点:住院部“出入院办理处”;中午及夜间在门诊一楼收费处。

1、病人持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到住院部“出入院办理处”登记入院手续,交纳预交金,并保管好预交金收据。

2、医保病人住院时,需持医保证。新农合病人住院,需持新农合本、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发票、转诊单(个别县)、结婚证和准生证(个别县、妇产科室),以及资料的复印件2份。

3、办理出院时,住院科室送结账单到“出入院办理处”。请把所有的预交金收据带来结算;如有遗失,请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挂失,经核对无误后办理出院手续。

4、对费用有疑问的,请到所在住院科室的医生、收费员处进行查询,有错必纠。

5、出院带药者,请凭出院发票和出院证到住院部中心药房取药。

出入院办理处电话:0773-288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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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桂林市婚育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10月,是集婚前医学检查、民政婚育登记、计生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是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专科知识的婚前保健团队。科室设有婚检接待大厅、宣教室、候检大厅、男女婚检室、抽血室、实验室、咨询室和资料室,按要求配置了相关设备和器械。

本中心主要承担广西医改惠民项目——“免费婚检”,以及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为桂林市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免费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医学检查的“一条龙”的优质服务。对孕妇、HIV(+)、RPR(+)乙肝表抗阳性、地贫初筛阳性等婚检异常结果进行追踪管理,特别是对地贫初筛阳性的孕妇和患有较为严重或特殊疾病者及时告知。

新婚学校每天定时播放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新婚保健等知识宣教录像;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发放叶酸片。

婚育中心婚检咨询电话:0773-28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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