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医院

岳池县人民医院
岳池县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纠正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预检分诊台→窗口建卡、挂号→分诊点报到→各专业诊室→就诊→缴费→药房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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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交通:

公交路线

乘坐岳池1B路、岳池6路公交车,在影剧院下车,步行125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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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一、电话预约

医院电话预约挂号系统:0826-5278150。

二、微信预约

关注微信公众号岳池县人民医院进行预约挂号。

三、现场预约

到医院预约挂号窗口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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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须知:

一、就诊须知

1、初诊患者:请先到导诊服务台填写病历首页,再到窗口、自助机挂号,诊间结算手续到窗口办理,然后到相应科室就诊。医保患者挂号时请主动出示农、医保卡,农、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

2、复诊患者:请带原始门诊病历和就诊卡(或农、医保卡),直接到挂号室、自助机挂号。诊间结算者无需挂号,直接就诊,挂号费诊间扣取。

3、健康体检:请直接到体检中心办理。

4、特殊人员:包括离休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伤残军人、抚恤人员、残疾人,凭相应证件免普通挂号费(节日、双休日、急诊、专家门诊除外)。

5、请保管好在医院看病时的各种发票、取单条码、取片凭证,以便及时、准确地拿到您的各种检查单、化验单。

6、挂号单隔日作废,如当日取化验单隔日就诊须重新挂号。

二、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三、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四、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五、注射或输液等治疗:持向导条、处方及收据到门诊注射室或输液室。

六、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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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患者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但同时,我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我院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规定,希望您能配合。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提供患者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传染病疫区旅居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这是医护人员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提出来要求医护人员解释。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5.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需及时出院,患者拒绝出院的,自通知出院之日起,将按照医保协议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6.患者(特殊情况除外)住院期间应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如果由于诊疗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院方不承担责任。

    7.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请勿私自调节输液滴速,勿私自调节氧气流量或自行吸氧、停氧,以免影响病情。

    8.医生嘱咐须留陪者,一定要留陪伴,以协助你的治疗和护理。嘱咐卧床休息者,切勿下床,上卫生间需有人陪同。医嘱绝对卧床者,一切活动均应在床上,包括大小便。

    9.住院期间如有探视,请探视人员在晚上22点前离开病房,以免影响病人休息。遇特殊情况不能探视时请遵从医院的规定。

    10.在病区内活动请注意防滑(跌倒),患者的陪护人员有责任保证患者的安全,一旦发生医疗责任以外的意外事件,陪护人员应承担责任。

    11.住院期间患者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或导致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后果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12.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3.病床不得随意挪动或摆放,注意床尾把手及时放下,以免伤人,陪伴不得使用病床。为方便陪护人员,我们特意为您们提供了陪伴椅,请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处理,不得再使用,以免夹伤、碰伤。白天务必收成坐式,以保证病人良好的治疗、护理环境。

    14.我院为无烟医院,禁止吸烟。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未经许可不得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门不得反锁、栓死。因此,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医疗意外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病室内设备包含呼叫器、中心供氧系统、负压吸引装置、电源插座、电灯等,请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请节约用水、用电及保持病室内整洁。

    17.病房内开水每天供应,电热开水器指示计上温度达100℃方可饮用,用开水时应注意安全,以免烫伤。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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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就诊提示:

1、如您在就诊前不清楚挂哪个专科,请到分诊服务台咨询。

    2、如您在就诊过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或建议,请到门诊大楼一楼门诊办公室联系。

    3、请您不要用自己的就诊卡为他人预约挂号,也不要用他人的就诊卡为自己挂号,因为在整个就诊过程中不能更改就诊卡上的任何信息。

    4、尊敬的病友:医院周围常有“医托”打着各种幌子骗人。请不要相信“医托”欺骗您,发各种传单或到外面就医、购药,切勿上当受骗,贻误治疗!我院未与其他医院进行合作,也无任何医生在外坐诊!发现“医托”骗人,请拨打保卫科电话:0826-5271390或直接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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