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心医院

鄂州市中心医院
鄂州市中心医院
别名: 鄂州市中心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纠正
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医流程:来院--一楼导医台咨询--一楼挂号处--

各楼层导医台分诊--医生接诊--检查诊断--划价

缴费--对症治疗--住院或留观--出院

点击加载更多
医保报销: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如何妥善保管医保IC卡?

不要把IC卡和钥匙、手机等金属物品放置在一起,避免对IC卡芯片造成损坏。项基本原则

二、IC卡丢失后挂失为什么到第二天九点才能生效?

由于目前鄂州医保系统采用的是分时传输,即各“两定”单位在每天的七点到九点之间进行数据的上传下载,只有通过数据传输才能将挂失的信息下载到各“两定”单位的数据库中,丢失的IC卡才不能使用。

三、如何查询个人帐户余额?

可以在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或是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查询,也可以通过登陆鄂州医保信息网(网址:csi.ezhou.gov.cn)或拨打热线16880011进行查询。

四、“两定”单位应如何进行上传下载医保计算机数据?

正确的操作步骤是每天下班前进行上传,每天上班后进行下载。

点击加载更多
来院交通:

乘坐11路16路上行16路下行4路9路到市一医院下车步行135米

乘坐2路到一医院下车步行138米

乘坐10路上行10路下行11路17路18路19路4路5路上行5路下行7路9路到庙鹅岭下车步行268米

乘坐16路上行16路下行到市一中下车步行311米

乘坐10路上行10路下行到培训中心下车步行411米

点击加载更多
预约须知:

预约挂号流程

1、病人提前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进行电话或预约服务部现场实名制预约,电话0711-3255871;

2、预约服务部对预约挂号病人信息进行登记;

3、与相应科室预约专家联系;

4、将预约挂号病人信息告知预约挂号窗口;

5、现场或电话反馈病人来院时间;

6、病人持有效证件到预约挂号窗口挂号、取号;

7、持挂号单到相应科室登记;

8、病人持预约号优先就医。

点击加载更多
出入院须知:

住院前的准备

  住院,在您的生活中是比较大的事件。为便于医疗和休养住院时您应该带的物品有:

住院证,门诊病历卡,住院所需费用如住院费、伙食费或公费医疗证,劳保记帐单等。

另外,碗、筷、匙、毛巾、香皂、牙刷牙膏、口杯、脸盆、梳子、热水瓶、卫生纸等生活用品,

如果医院没准备,个人带些也是必要的。   如果病情允许,您最好能进行一些个人卫生清理,

如理发、沐浴、修剪指(趾)甲及更衣等。   如果您身上带有较多的钱币、其它贵重物品、

文件以及换下的衣服,应交家属或陪床人员带回。

入院后注意事项

  住院后,希望您能做到:   

一、坚定战胜疾病的决心及信心,既来之,则安之,精神乐观,排除疑虑,注意睡眠、饮食,使自身战胜疾病的能力处于最佳状态。   

二、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同医务人员密切合作,积极配合治疗。   

三、按时作息,在医生查房期间不要离开病房。外出时应该请假,经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不要在外住宿。   

四、搞好个人卫生,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及病区安静。   

五、不要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及化验记录。   

六、饮食应根据医嘱选用,不能随意更改。外来的食品应经医生同意后才能进食,以免影响治疗。   

七、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不要将其它物品擅自带入病房。

点击加载更多
其它事项:

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解答:

一、什么是分级诊疗?

答: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施大病到医院、小病在基层。

二、分级诊疗的好处有那些?

答: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建立方便群众就医服务网络,实现鄂州市域内城镇居民“15 分钟”、农村居民”30分钟”医疗服务圈。二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三、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从什么时候起实施?

答:从2015年5月1日起,鄂州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

四、鄂州市分级诊疗实施的范围是什么?

答:凡是取得鄂州市或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同时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分级诊疗和转诊的医疗机构。

五、普通患者在市内医疗机构间转诊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参保患者确需住(转)院的,原则上应遵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经医院医保部门备案后,患者持下转单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六、需要向市外(省外)转诊的患者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对于在市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确需转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双向转诊书》,报市医保局备案后出市治疗。

七、市内就医患者没有履行分级诊疗程序的会有那些影响?

答:对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上转患者,符合转诊科目规定但未遵守基层首诊规定、未办理转诊手续者,按正常报销比例的 50%报销;不符合转诊科目规定自行选择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者,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八、对市外(省外)就医患者如何执行医保报销政策?

答:外转病人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首先自付制。参保人员经过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转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时患者首先自付10%;转市外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外医疗机构的,结算时患者首先自付20%。参保人员选择医院,个人提出要求转诊并在市医保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转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时患者首先自付30%;转市外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外医疗机构的,结算时患者首先自付40%。

上述城镇职工医保外转就医人员首先自付后,再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外转就医人员首先自付后,再按市外转诊相关规定报销。

九、异地居住人员的转诊程序有哪些?

答:离退休定居外省,省内异地居住,区、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 72小时内告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在医保报销时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和医保报销手续。

十、市内转诊患者医保门槛费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二级医疗医院、三级医院和市外医院就诊的门槛费分别为100元、500元、800元和1200元,在一级医院住院时城乡居民医保门槛费为300元,城镇职工医保患者门槛费为400元。

在转诊过程中,康复期下转参保患者免除接收医疗机构起付费(门槛费)。

十一、市内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分级诊疗相关规定正常就诊的患者,按医保报销政策予以报销。原则上,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医疗机构级别越高,其报销的比例越低。

十二、诊疗结束后患者如何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答:经转诊治疗的患者在办理出院医保报销手续时应同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鄂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书》,对无《双向转诊书》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不予报销。

十三、哪些医疗机构是首诊医疗机构?

答: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一级医疗机构均作为首诊住院医疗机构。鄂钢职工医院和程潮铁矿职工医院可作为本单位职工的住院首诊医疗机构。华容区人民医院在通过二级医院评审之前作为首诊医疗机构。患者可根据自愿就近原则自由选择首诊医疗机构就诊。

十四、那些医疗机构是转诊医疗机构?

答:鄂州市范围内经认定的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及精神卫生中心均是市内转诊医疗机构。

传染病患者中,结核病、手足口病、甲流、禽流感、霍乱等一般患者可转入市三医院,重症患者可转市中心医院,肝炎患者可转市中医医院诊治;重症精神病患者转入市精神卫生中心。

十五、哪些人可以自主选择医院首诊?

答:以下3种情况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院首诊,无需转诊。

一是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如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高危孕产妇等,法定传染病可自主选择首诊医疗机构。

二是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就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三是离退休定居外省,省内异地居住,区、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十六、向上转诊的具体医院由谁决定?

答:由患者决定。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救治的,经首诊医生确认,填写《鄂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书》并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机构;首诊医生填写《转诊书》时,不得指定具体转入医院名称只填写转入医院等级,具体医院应由患者自行选择。

十七、在双向转诊中,如果由上向下转诊的病人,本人不愿意转向基层医疗机构怎么办?

答:是否下转应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在二级以上医院(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就诊的患者,当病情允许由上向下转诊时,对于确实不愿转向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向其解释双向转诊的相关政策,讲明双向转诊的好处,同时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

十八、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由下向上转诊的病人能及时入院?

答:各医疗机构均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优先预约门诊及转院病人就诊,简化转诊患者的入院手续,优先为转诊患者安排住院床位。

十九、同类疾病再次入院治疗的还需要基层首诊吗?

答: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就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点击加载更多
取消
热门推荐
糖尿病
高血压
不孕不育
性病
腰间盘突出
肝病
妇产科
男科
皮肤科
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