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一诊疗卡,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天限预约1个紧俏专家号
2. 同一诊疗卡,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天限预约2个不同专科号
3. 同一诊疗卡,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天限预约1个同一专科号
4. 同一诊疗卡,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每周限预约2次同一专家号
5. 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预约或者门诊现场预约,预约电话:2389191
6.预约周期:2周。停挂预约时间:就诊日前一天上午11点。
(*注:周六上午10点以前预约下周一的号源,周日不进行预约,有诊疗卡的目前请电话提供诊疗卡号。法定节假日网站不安排预约,请患者注意预约日期。)
7.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患者本人注册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预约挂号窗口取号,若登记信息有误,则无法取号就诊.;患者预约时的预约信息均为必填项。
特别提醒:如有挂号错误,需要变更预约,但受到预约次数的限制,请拨打预约电话取消前次预约。
为不影响门诊患者就医需求,凡在网站和微信预约挂号的患者,请于就诊日当天上午9点前于医院预约挂号窗口领取预约条码,过期后预约号当即作废。
门诊检查注意事项:1.需检查肝脏胆囊、胰腺、腹腔及肠管的患者,请在前一天晚10点后禁食,晨空腹检查。2.检查妇科、产科(妊娠未满3个月者)、输尿管、膀胱,前列腺的患者,请提前1个半小时饮水,使膀胱充盈后方可检查。3.需要抽血化验患者,晨起空腹检查化验。4.孕妇禁止进行CT及X线检查。(诊断需要者除外)
入院提示①患者门诊就诊出示农合本、有效身份证;②主管大夫核对人证一致办理入院;③在我院补偿的县(区):大同市属七县两区,怀仁县。住院须知①患者带农合本、有效身份证、诊断证明书到院农合办备案、登记盖章;医院派人统一照床头像,出院前带患者身份证领取“审核患者身份证明”。②入院前未办理转诊者及时回县办理。各县区农合办规定转诊时限如下:大同县(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县医院限入院前或入院当天、县农合办限入院7个工作日内);其他在我院直接补偿的县(区)时限为:入院7个工作日内。否则,补偿比例降低10%-20%。③不在我院补偿的县(区),转诊时限,请患者自己咨询当地农合管理中心 出院资料按照各县区农合办规定,补偿所需资料:①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②患者农合本、有效身份证(怀仁、广灵患者还需户口本)、代办人有效身份证;③分娩者需出生证;④诊断证明书;⑤出院证;⑥住院费用汇总清单;⑦“审核患者身份证明”;⑧转诊证明;⑨超范围用药协议书(如有《目录》外用药);⑩住院病历复印件。 补偿结算①在医院农合办收资料窗口上缴资料;②在医院农合办所属县(区)结算窗口结算;③在医院发放领款单处领取领款单;④在医院财务审批结算中心领款。
其他注意事项:发生医疗争议或纠纷怎么办?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或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测的并发症或/和意外有认识和理解分歧或争议时,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1.通过医院的投诉系统进行投诉。(1)门诊大厅服务台。(2)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3)医务科或护理部。(4)设置在医院的投诉箱或投诉电话。(5)医院纪检监察室。2.医院投诉系统接到您的投诉后,管理人员根据您的投诉内容召集相关人员与您进行初步接触沟通,解答相关问题。3.如您不满意相关人员解答,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您投诉内容或疑议进一步组织会诊和讨论,并在一周内口头或书面进行答复。4.如果经过讨论认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差错、失误甚至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与患者家属进行协商调解处理。5.如患者不满意或不同意调解处理可申请医学鉴定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同市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投诉。在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再行调解处理。6.如上述调解处理都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