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
公交
彭州502路、501路、102路
自驾
彭州市十字口向南1.2公里 南部新城向北行驶5公里
为了更好的保障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享受规范合理的医疗服务,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办理入院前,请您认真核对“入院证”信息,确保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户口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准确无误,如有不符请您及时更正。
二、医保住院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及患者本人就诊卡、医保卡、身份证,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自费住院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和患者本人就诊卡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三、住院患者需缴纳一定的住院预交款,请您妥善保管预交款收据。
四、如您系外伤医保患者,住院时实行审批制,患者或家属请前往相应病区向主管医生说明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填写好相应的外伤登记表交予病区护士站,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
五、异地参保患者,在持有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前提下,请在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六、医院是公共场所,敬请您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及现金,以防丢失。
七、为保证医疗安全,住院期间请勿擅自外出或离院,特殊情况需外出时,请告知您的主管医生。
八、住院期间,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遗失。
九、 为保证病区安全,病房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特别提示:
1. 我院是无烟医院,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2. 请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不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医院也不允许职工接受患者或家属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