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医流程:
1. 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市民卡就诊
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属健康档案,将您所有医疗记录集中管理。当您再次来院就诊或住院时会显示之前的全部就诊信息,让医生可以更清楚掌握您的既往病史、过敏史、检查结果、用药情况等,快速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2. 开诊时间:
普通门诊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高医门诊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30
专家门诊 上午 8:30—11:30
急 诊 24小时开诊
3.挂号费用:
普通门诊:3元
高医门诊:正高 7元 副高 5元
专家门诊:按资质分为16元、21元 、50元
4.挂号及交费窗口分布
普诊:收费窗口在 2、3、4、6、7楼均有
急诊:收费窗口在1楼
特困:收费窗口在2楼
特病:收费窗口在6楼
儿科:收费窗口在5号楼1楼
眼科:收费窗口在眼科楼1楼(门诊楼对面)
5.候诊:挂号后请到指定候诊区候诊
急诊在1楼
内科在2楼:
妇科、产科、疼痛门诊、腔镜室在3楼
外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科在4楼
康复科、理疗科在5楼
高医门诊、内分泌与代谢病门诊在6楼
口腔科在7楼
儿科在5号楼1楼
眼科在眼科楼1 楼(门诊楼对面)
6.辅助检查:
放射线检查在1楼
心电图检查在2楼
腔镜检查在3楼
抽血、化验在5楼(抽血时间为7:00—17:00.常规检查当日14:00可查询检验结果)
功能检查在6楼
急诊检验、急诊功能检查在1楼
7.取药
门诊取药在2楼
急诊取药在1楼
儿科取药在5号楼1楼
眼科取药在眼科楼1楼(门诊楼对面)
8. 70岁以上老人持老年证可免挂号费
9. 如果不清楚所要就诊科系.可到导医台向分诊人员咨询.门诊1—6层均设有导医台。
10.医院总服务台和方便门诊均设在二楼.可提供咨询和便民服务,咨询电话:024—42890610。
11.预约挂号电话:024-42225618。
新农合政策:
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患者住院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新农合患者住院必须提供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溪县、桓仁县患者必须同时出示县医院转院手续,所有患者必须在住院3日内到新农窗口进行登记。
问:新农合患者如何缴纳住院押金及报销费用?
答:新农合患者住院期间费用全额垫付,出院后凭住院费用原始收据、诊断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比例进行报销;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开发区患者在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报销。桓仁县、本溪县患者回县新农合中心进行报销。非本溪市的新农合患者住院后及本溪县、桓仁县新农合患者急诊住院,72小时内必须向参保地新农合中心报案,具体报销事宜执行参保地政策。
问:新农合门诊如何补偿?
答: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设门诊,参合农民在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享受补偿待遇。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封顶,补偿比例为20%。
问:新农合门诊特病补偿范围有哪些病种?
答:门诊特病补偿范围为: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排斥反应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治疗;特殊血液病门诊治疗。
问:门诊特病如何补偿?
答:新农合特病治疗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门诊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排斥反应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治疗、特殊血液病治疗补偿标准为50%;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补偿标准为70%。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补偿比例为20%,与其他疾病累计封顶线为5万元。
问:新农合患者在我院住院如何补偿?
答:新农合患者住院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个人承担相应的自负比例后,根据下列补偿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我院属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发生医疗费用500元以下的,补偿20%;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补偿50%;10000元(不含)以上的,补偿45%。
问:新农合患者全年补偿是否设封顶线?
答:新农合患者补偿设最高封顶线,门诊和住院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5万元。
问:新农合在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待遇方面,具体有哪些政策?
答:1.宫颈癌累计治疗费用1.5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70%,超过1.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与其他疾病累计封顶线为5万元。
2.乳腺癌累计治疗费用1.2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70%,超过1.2万元(不含)部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与其他疾病累计封顶线为5万元。
本溪市中心医院
中心医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乘车路线:乘1路、4路、5路、8路、20路、26路、33路、50路、60路至中心医院站下车即是。
服务热线电话:024-42890618 42890511
网址(Web):http://www.bxszxyy.com
预约电话:0242225618.
一、怎样办理入院手续?
(1)普通患者
携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
(2)基本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
携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医保卡、身份证、病房护士长签字确认身份后,到住院处办理入院。
(3)新农合患者
携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身份证、经病房护士长签字确认身份后,到住院处办理入院。
(4)生育保险患者
携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身份证、社保开具的居民生育保险审批表、医保卡、护士长生育保险确认签字,到住院处办理入院。
(5)离干医保、企业特诊患者、参保特诊患者、离干特诊患者
l 离干医保患者:凭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身份证、离休干部医疗证(红本);
l 企业特诊患者:凭市卫生局发放的特诊证,医疗手册(绿本)、(红本);
l 参保特诊患者:凭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
l 离干特诊患者:凭中心医院医保办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批手续、本溪市公费医疗办发放的特诊证、病房护士长签字办理入院。
(6)工伤医保患者
携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就诊号码、身份证、工伤医保卡,经病房护士长签字确认身份后,先以普通患者身份办理入院;待医保办工伤患者身份审批后,方可转为工伤医保患者。
二、如何办理出院呢?
携医生开具的出院诊断书、预交金收据,到住院处窗口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三、怎样报销医疗费呢?
(1)新农合患者报销流程
l 外市的新农合患者及两县新农合患者,急诊住院72小时内必须向参保地的农合中心报案,具体报销事宜执行参保地政策;
l 市内各区新农合患者,出院后携带住院费用收据、诊断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住院处窗口报销;
l 两县新农合患者及两县当年出生婴儿的住院费用,需要回当地农合中心报销。
(2)白内障、残联贫困补偿手续
凭住院费用收据、眼科救助补贴单、残联减免补贴单、工会会员康复行动委托书报销。
(3)城镇基本医保患者急诊抢救费用补偿手续
凭中心医院医保办审核后的门诊收据即可报销。
生育保险指南:
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有哪些?
1.生育医疗费;2.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3.男职工护理假工资;4.一次性生育补助费;5.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需办理哪些手续?
女职工在妊娠后3个月内,应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持单位介绍信、首次产检后《孕产妇保健手册》、《结婚证》、身份证、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显示孕周的B超单、《基本医疗就诊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类审批后,可持医保卡到医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需持单位介绍信(做人工流产手术的,需要持有妊娠检查化验单;做中期引产手术的必须出具卫生局批复的终止中期妊娠证明)、《基本医疗就诊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计划生育类审批后,可持医保卡到医院享受计划生育保险待遇。
三、生育保险支付的门诊产前险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辽宁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规定的产前检查必检项目,生育保险所确定的支付项目为:1.九次产前检查;2.两次血常规化验;3.两次尿常规化验;4.一次血糖化验;5.一次三维彩超;6.一次二维彩超;7.一次心电图检查;8.一次血型检测;9.一次肝功化验;10.一次梅毒筛查;11.一次艾滋病检测;12.一次阴道分泌物检查;13.四次脐血流检查;14.四次胎心监护。
四、生育保险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有哪些?
答:1.放取宫内节育器;2.输卵(精)管结扎术、吻合术;3.药物流产术;4.负压吸宫人流术和钳刮术;5.皮下埋置(取出)避孕术;6.终止中期妊娠术。
五、生育津贴怎样领取?
答:我院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2个月内,将下列材料:《一孩生育登记单》或《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公立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中期引产者需出具市卫生局批复的终止中期妊娠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出院诊断书原件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到医院计生办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