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成员: 医生4位、主任医师4位
详细介绍:
我院司法鉴定科成立于1986年,接受公、检、法部门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我科室技术力量雄厚,人才济济,目前共有鉴定人9人,其中专职鉴定人5人,兼职鉴定人4人,教授、主任医师5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1人,住院医师1人。鉴定科自成立以来,累计鉴定各种案例6000余件,坚持以“依法执业、公平公正、科学鉴定、规范服务”为宗旨,遵循本科室制定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公正、科学、客观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认真受理每一例鉴定委托,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
科室特色及优势 在司法鉴定实践中,接受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管等机关的委托,不接受个人、律师事务所等的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程序,通过系统的精神状况检查、相关心理测试和实验室检查等,运用精神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相关知识,对精神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等进行鉴定。目前还承担医学鉴定之重任。 预约鉴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