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引关注,它是我国常见的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之一,患者数量超100万,患病率高居世界第二。
这被戏称为“不死癌症”的神秘疾病一时间变得家喻户晓。数据显示,在我国,30岁左右患病的红斑狼疮患者中,超过一半在不到60岁时就离世。
一、什么是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学名叫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可以累及全身多个组织和器官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发病时,免疫系统错误地将人体自身的某些组织或器官视为攻击对象“自相残杀”,导致不同的人体部位受损。目前无法根治,但正规科学治疗,病情可以得到控制。
红斑狼疮尤其"偏爱"女性
数据显示,我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为30.7 岁,女∶男为12∶1,诊断时的平均年龄为31.6 岁,其中年龄<18岁者占4.58%;18~40岁者占79.56%,反映出我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绝大多数为青年人。
二、红斑狼疮会遗传吗?
目前,已经确定与红斑狼疮发病相关的基因位点约有100个,也有多项研究证实了遗传因素会通过影响淋巴细胞活化和功能、免疫复合物清除、先天性免疫反应和适应性免疫反应等多种途径来影响发病。狼疮患者一级亲属发病的概率相较于无狼疮患者亲属明显升高,且许多病例出现家族性聚集现象。
虽然红斑狼疮具有家族聚集性,但仍然可以生育健康的宝宝。因为狼疮的患病因素不仅仅是由遗传因素决定,年龄、性别、紫外线、感染、病毒、肿瘤等一样会影响狼疮的发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要孕育后代,需要把握好妊娠时机。一般具有以下条件,是理想的怀孕时机。
1、妊娠期要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的药物,通过规范治疗维持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
2、重要器官无损害,或者是在治疗后,身体重要器官损害得到有效控制;
3、至少三个月以上,停用甲氨蝶呤、雷公藤、霉酚酸酯、环磷酰胺等影响怀孕的药物(具体药物的停用时间需要专业医师做出判断);
4、长期复查均保持在稳定水平或者抽血化验指标基本正常状态。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研究显示,一些药物可以在妊娠期间安全使用,达到控制疾病和改善妊娠结局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药物可能具有致畸作用,须在妊娠前停用。所以孕妈妈在孕期要遵从医嘱用药,不要随意换药或者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