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心脏病最危险的时期通常在怀孕32-36周之间,因为此时心脏负担增加、心力衰竭。心脏负担随着孕期的进展而增加,特别是在孕晚期,此时为了满足胎儿和母体的需求,心脏需要额外工作以保证血液循环。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是指在怀孕期间出现心脏疾病或原有心脏疾病加重的情况,包括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等。妊娠期合并心脏病的危险性通常取决于心脏的代偿能力,代偿能力好则危险性较低。代偿能力好意味着心脏能够通过增加心肌收缩力和心率来应对怀孕期间的心脏负荷增加,从而维持血液循环。代偿能力差则危险性较高,因为心脏无法有效应对心脏负荷增加,容易导致心力衰竭。此时,心脏可能无法有效地将足够的血液泵送到身体各部位,包括胎盘,从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的危险性在怀孕32-36周较高,此时心脏负担比较大,易发生心力衰竭。建议孕妇定期进行心脏功能评估,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以监测心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