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多发生于出生后3-5岁,此时期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发现弱视,可以通过系统治疗和功能训练,提高弱视力。弱视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
1、斜视性弱视:主要是由于先天性眼外肌发育异常,麻痹视觉功能导致。如果早期发现,通过单眼遮盖、压抑疗法等进行治疗,可以提高弱视力。如果较晚治疗,可能会导致视力下降,影响视功能的恢复;
2、屈光参差性弱视:主要是由于双眼的屈光存在较大的参差,导致视网膜的成像表现为大小不等,且清晰度不一,长此以往会形成弱视,多见于高度远视和散光的患者;
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高度屈光不正的患者,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高度散光的患者,如果没有及时配戴眼镜,长期注视某一物体,使视网膜成像不清晰,长此以往会导致弱视形成;
4、形觉剥夺性弱视:主要是由于上睑下垂、先天性眼睑缺如等,导致光刺激不能正常进入眼内,长此以往会形成弱视。
当发现弱视时,建议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如戴矫正眼镜、遮盖健侧眼睛等,以免延误病情,造成弱视加重。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用眼卫生,避免眼部过度疲劳,适当增加跑步、踢毽子等运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