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1.首次办理出生证者由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产房发放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产妇填写新生儿姓名、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签字确认,请将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女方结婚证复印在一面A4纸上(留意是否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若为外籍人员),若不提供结婚证请小孩父亲在备注一上面签名确认;若不提供父亲资料,小孩母亲在备注二上面由签名确认; 2.新生儿姓名:(1)必须随父姓或随母姓,若随第三方姓请到公安部门开证明。(2)请使用规范汉字,不能使用繁体字、生僻字(请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查询《通用规范汉字总表》是否属于生僻字),否则上不了户口; 3.登记表中的出生信息必须由我院的医务人员填写并签名,如发现有误请在病区核实后由医务人员更改,家属不能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4.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产妇姓名必须与住院病历一致。申请人签名必须由产妇本人签名,如没签名视为无效,无法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正确填写父母双方信息:中国大陆人(包括香港、台湾籍人士)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外籍人员方可使用护照; 5.如果新生儿父亲前来领《出生医学证明》请填写登记表中委托书的内容,并由产妇本人签字。(注:若是单亲须由产妇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必须使用蓝黑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表。领证人须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前来现场校对、签发、领取。 6.领取方式:请预约领取出生证,领取地点:深圳市南山妇幼保健院1号门诊楼一楼出生证打印室请于工作日领取,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来办理,无需缴费、挂号或取号。过时作废! 7.领证时请携带填好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及女方结婚证。如需退号,请于预约前一天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