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脏继发恶性肿瘤是由其他部位原发恶性肿瘤通过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转移至脾脏所致。
脾脏本身不具备产生恶性肿瘤的能力,当其他部位的恶性肿瘤发生远处转移时,可通过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到达脾脏并在其中形成新的肿瘤病灶,即脾脏继发恶性肿瘤。这种肿瘤通常意味着原发疾病已经处于晚期,需要针对原发灶进行综合治疗。
如果患者在体检中发现脾脏占位性病变,且无明显症状,则可能是由于血液凝固异常、遗传性出血性疾病等非恶变原因导致的脾肿大。这些疾病虽然也会引起脾脏体积增大,但并不会增加患癌风险。
对于脾脏继发恶性肿瘤,应积极寻找原发肿瘤,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同时,定期监测病情变化,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症状变化,以早期发现和处理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