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后通常不能再打胎了。
怀孕四个月即16周左右,此时胚胎已初具人形,器官分化完成,骨骼也逐渐变得坚硬,无法使用药物的方式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此外,由于胎儿较大,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不建议进行引产手术,否则可能对孕妇的身体造成较大的伤害,甚至影响日后的生育能力。因此,如果女性有终止妊娠的需求,应尽早到医院就诊咨询,以免错过比较好的时间窗。
若存在医学指征或法律规定允许,则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考虑打胎,但需谨慎评估风险与收益。
无论是选择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都需要充分了解孕期保健知识,并定期接受医生的指导和监测。同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以利于母体健康和胎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