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精神医院

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2024-01-03 举报/反馈

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标准是《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ICD-10)和《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所提供的标准。这两个标准主要侧重于患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并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和分类。

一、DSM-5的抑郁症诊断标准

1. 必备标准:患者至少在过去两周内持续出现了抑郁的情绪或者丧失兴趣或快乐感,并且这些症状与正常心理状态相比明显下降。

2. 辅助标准:少数个案可能不满足必备标准,但仍然可以诊断为抑郁症。这些辅助标准包括:体重变化、睡眠障碍、精力不足、自罪感、注意力不集中、自杀倾向等。

二、ICD-10的抑郁症诊断标准

1. 必备标准:患者至少出现了两周以上的抑郁心情,并且这种心情持续且无法摆脱,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2. 辅助标准:患者还可能出现其他症状,包括:失去兴趣、自罪感、睡眠障碍、体重变化、疲劳感、注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

三、两个标准的异同

1. 时间要求:DSM-5要求症状至少持续两周,而ICD-10要求症状持续两周以上。

2. 辅助标准:DSM-5对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更加详细,列举了多种可能出现的症状;而ICD-10辅助标准相对简单,只提到了一些常见的症状。

3. 临床应用广度:国际上更多使用DSM-5作为抑郁症的诊断标准,而ICD-10主要在部分国家和地区使用。

四、其他辅助诊断工具

除了上述两个标准外,医生在诊断抑郁症时还可以结合其他辅助诊断工具,如:汉密斯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Rating Scale)、贝克焦虑和抑郁量表(Beck Anxiety and Depression Inventory)等。这些工具可以帮助医生更全面地评估患者的情况,并辅助诊断。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是否符合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抑郁症的诊断是一项复杂而多元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以达到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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