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得了肺结核,患者通常需要先进行抗结核治疗,在结核病情得到控制,即临床治愈后,再考虑怀孕。如果是未经规范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则建议不要怀孕。
1、已经治愈:如果患者得了肺结核,经过积极、规范的抗结核治疗,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结核病灶处于静止状态,且已经停用抗结核药物,此时怀孕相对比较安全。由于抗结核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等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备孕时采用非母乳喂养的方式,并且在停药6个月后再开始备孕;
2、未经规范治疗:如果肺结核患者没有进行规范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有时肺结核会迁延不愈,出现耐药的情况,或者是患者出现咯血等症状,血常规出现贫血,则可能需要终止妊娠。如果未经规范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想要怀孕,一定要规范治疗,将结核病情控制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在没有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再考虑怀孕;
3、未经有效控制:如果肺结核患者没有经过系统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即使患者的临床症状消失,但结核菌仍处于较高水平,患者的血沉、C反应蛋白等仍然处于较高水平,说明正在波动,此时怀孕容易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如早产、胎儿畸形、流产、子宫破裂等,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怀孕;
4、其他情况:如果肺结核患者合并有其他基础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可能会由于用药的原因导致不能耐受抗结核药物,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换为相对安全的药物后再怀孕,以避免由于疾病的加重,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肺结核是一种强传染性的疾病,建议肺结核患者在规范治疗的基础上备孕,并且在备孕前要进行肝肾功能、肺部影像学检查,以及血糖、血脂等化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