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肺结核患者禁用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等抗结核药物。由于这些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妊娠期肺结核患者应避免使用这些药物,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
1.利福平
利福平适用于多种细菌性感染性疾病以及结核病的治疗。该药物能够抑制细菌RNA合成,从而起到抗菌的作用。
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利福平,使用时需监测肝功能。
2.异烟肼
异烟肼可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类型的结核病的初治病例,也可用于结核病的预防。本品可增强巨噬细胞酶系统的活性及吞噬能力,提高机体特异性免疫力,对生长繁殖期结核菌有杀灭作用。服用异烟肼时不宜饮酒,以免引起双硫仑样反应。
3.乙胺丁醇
乙胺丁醇主要用于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结核病的治疗。本品能渗入正在分裂的细菌内干扰RNA的合成,同时损害细胞膜的完整性,导致细胞死亡。接受乙胺丁醇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视力检查。
4.吡嗪酰胺
吡嗪酰胺主要针对结核分枝杆菌的休眠状态和潜伏型病灶内的结核菌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因此常作为联合用药方案中的一种以根除潜在的传染源。肾功能减退患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导致神经炎、精神错乱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加剧。
5.链霉素
链霉素是一种广谱抗生素,通过阻断细菌蛋白质合成来杀死细菌,对于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效果。链霉素可以单独使用或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作为结核病的辅助治疗。使用链霉素期间应注意观察听力和前庭功能的变化,因为该药物具有耳毒性和神经毒性。
妊娠期肺结核患者应遵医嘱谨慎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母婴安全。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药物如利福平等,但必须严格遵守剂量和疗程规定,以减少耐药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