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经胎盘传染给胎儿所导致的一种疾病,主要分为先天性和后天获得性,其治疗原则主要包括彻底治愈梅毒、预防再次感染和保护胎儿健康。建议患者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化治疗。
一、彻底治愈梅毒:
1、早期梅毒:患者梅毒症状不明显,在未经治疗的情况下,包括潜伏梅毒在内的梅毒一期、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均具有传染性,因此在确诊梅毒后应当进行早期抗梅毒治疗,彻底治愈梅毒;
2、二期梅毒:在感染梅毒后的2-3个月,患者可出现皮肤黏膜的梅毒疹,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等,同时可伴有淋巴结肿大,此时传染性也比较强,应当给予早期、足量、规范的治疗,以尽快控制病情,如使用苄星青霉素等,以免病情继续发展,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
3、晚期梅毒:感染梅毒6个月以后,体内的梅毒螺旋体抗体水平呈现持续下降的状态,称为晚期梅毒。患者可能会出现骨梅毒、神经梅毒等,此时传染性较小,但病情仍然处于活动期,患者应当给予及时而规范的治疗,以避免病情继续发展,从而造成严重后果。
二、预防再次感染:
梅毒患者治愈后,需避免再次感染梅毒螺旋体,否则可能会导致梅毒复发,主要包括妊娠期梅毒、梅毒性心脏病等。如果在怀孕期间发现有梅毒,应当尽快在医生指导下首选青霉素进行治疗,对于青霉素过敏的孕妇,也可以选择头孢曲松钠进行治疗。
三、保护胎儿健康:
梅毒患者怀孕时,可能会将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建议患者在怀孕前应当规范地进行梅毒治疗,且应当避免怀孕,以免影响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