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结核病患者慎用或禁用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等药物。由于结核病的治疗需特殊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建议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结核药物,若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1.利福平
利福平适用于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结核病的治疗。该药物能抑制细菌RNA合成,从而起到抗菌作用。
肝功能损害者需定期监测肝功能,避免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
2.异烟肼
异烟肼可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化学预防及治疗。其通过干扰敏感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而具有杀菌作用。服用异烟肼时应警惕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和酗酒者。
3.乙胺丁醇
乙胺丁醇可作为结核病的辅助治疗药物。本品主要通过抑制结核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合成来达到抑菌的目的。接受乙胺丁醇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视力检查。
4.吡嗪酰胺
吡嗪酰胺用于耐药结核病的治疗。本品对处于酸性环境中生长旺盛、繁殖的结核杆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肾功能减退者需调整剂量;孕妇不宜使用。
5.链霉素
链霉素主要用于结核病的治疗。本品能够特异性地与细菌体内的核糖体相结合,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起到抗菌的作用。听觉系统和肾功能受损者应慎用。
以上提及的所有药物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妊娠期合并结核病的患者要严格遵医嘱服药,不可随意停药或更改剂量,以免影响病情恢复或导致耐药性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