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建议注射抗子宫颈癌疫苗。
抗子宫颈癌疫苗属于灭活疫苗,其活性成分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不推荐孕妇使用。若患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接种,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评估风险与收益后决定是否接种。
除了上述提到的特殊情况外,在孕期或哺乳期时,如果出现发热、急性疾病等状况,则应暂缓接种抗子宫颈癌疫苗,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接种。
在准备怀孕前已完成全程免疫者,整个孕期都不需再补种;未完成全程免疫但已暴露于HPV病毒的人群,应在分娩后尽快完成剩余剂次。注意定期进行宫颈癌筛查,并遵循医嘱进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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