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时不能同时进行输卵管疏通术。
剖腹产属于外科手术,主要是通过开刀的方式将胎儿从母体中取出,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而输卵管疏通术是一种微创手术,主要用于治疗输卵管阻塞引起的不孕症。由于两种手术的操作部位不同,因此无法在同一时间进行。如果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手术,可能会导致术后感染、出血等并发症的发生概率增加,严重时甚至可能影响到产妇的生命安全。此外,由于剖腹产手术后产妇的身体较为虚弱,免疫力较低,此时进行输卵管疏通术容易引起感染,不利于身体恢复。
如果存在输卵管堵塞或不通畅等问题,则需要在剖腹产后择期进行输卵管疏通术,通常建议在术后约3-6个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需由医生评估后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剖腹产的同时进行输卵管疏通术的风险较高,应严格遵循医嘱,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决策。术后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以促进身体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