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不建议直接进行药物流产。
剖腹产后子宫壁切口未完全愈合,如果贸然用药物流产可能会引起大出血、感染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导致生命危险。
因此,为了确保安全,应等待至少18个月以上再考虑药物流产或其他人工流产方式。
剖腹产后若出现妊娠组织残留或持续阴道流血等情况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药物进行治疗。
进行药物流产前需排除禁忌证,并完善相关检查以评估身体状况,必要时可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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