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胃药好三个月不一定是胃癌,如果是慢性胃炎、胃溃疡等疾病,长期吃胃药可以起到改善症状的作用,也有可能不是胃癌。而如果是胃癌,则属于一种恶性肿瘤性疾病,在短期内病情可能会得到控制,也可能缓解症状。
1、胃炎:通常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胃黏膜炎症,如饮食不当、幽门螺杆菌感染等,患者可出现上腹部不适、饱胀、钝痛、烧灼痛等症状。由于慢性胃炎引起的症状较轻,病情容易控制,患者遵医嘱吃胃药后三个月,病情可能会得到控制,症状也会逐渐好转,此时通常不是胃癌;
2、胃溃疡:可能是幽门螺杆菌感染、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等原因引起的胃内壁黏膜或更深层次的胃溃疡,通常表现为胃部疼痛、食欲不振等症状。胃溃疡的患者遵医嘱吃胃药好三个月,可以使症状得到改善,但是,如果后期不注意饮食等,病情可能会复发,并不是胃癌;
3、胃癌:一般是指胃黏膜上皮发生重度不典型增生改变,属于恶性肿瘤。该病患者吃胃药好三个月,短期内病情可能会得到控制,症状也会得到缓解。但是如果后期继续保持不良的饮食习惯等,病情可能会复发,并不是胃癌。
对于存在胃部疾病的患者,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完善CT、X线钡餐等检查,明确诊断后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对性治疗。此外,平时应注意改善生活方式,注意饮食规律、细嚼慢咽等,对于疾病的改善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