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两次后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

因为女性在做过两次剖腹产后,其子宫下段可能会有潜在的憩室形成,而药物流产时使用的药物会导致子宫强烈收缩,从而增加发生子宫破裂的风险。一旦发生子宫破裂,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并发症,如大出血、内脏损伤等,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为了确保安全,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如果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咨询专业医生,评估个体情况后再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对于存在剖腹产史的患者,若术后恢复不佳或子宫切口愈合不良,则禁止使用药物流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考虑药物流产之前,应先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超声波检查以确定怀孕位置和大小,以及评估是否有禁忌症。必要时,还可能需行宫颈涂片检查,以排除宫颈癌前病变或其他疾病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