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由于视觉发育期内,异常的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若不及时干预,弱视可继续影响双眼的视功能。引起弱视的病因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斜视性弱视:主要由于眼睛的解剖、生理结构存在缺陷,如上睑下垂、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内斜视等,导致眼睛的视功能异常,引发弱视。临床上较为常见的是内斜视引起的弱视,可通过配戴眼镜、手术等方式矫正;
2、屈光不正性弱视:主要是由于不正确的用眼习惯,如单侧眼睛长时间注视目标,导致弱视形成,需及时更正视力,并进行弱视训练,以增加弱视治疗的效果;
3、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双眼的屈光存在较大的参差,导致视力较为明显的下降,好发于屈光不正较严重的一侧;
4、形觉剥夺性弱视:主要是由于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原因导致光刺激无法正常形成,引发弱视,需及时解除病因,以促进弱视恢复。
此外,由于2-6岁是视敏感期,因此,临床上常建议在该时期进行弱视的治疗,治疗效果较好,且容易巩固。一般在13岁以上,治疗较困难,视力可能得不到明显提高。弱视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遮盖治疗、压抑疗法、后像疗法、海丁格刷法等,应根据弱视的性质及患者的年龄,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适合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