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肿瘤的治疗可能包括截肢术、保肢术、假体置换术、瘤段灭活再植术以及瘤段骨移植术等方法。

1.截肢术
截肢术通过直接移除患处肢体来达到去除肿瘤组织的目的。对于无法保留肢体且对患者功能影响较小的病例中使用。
2.保肢术
保肢术旨在保存患者的肢体,在必要时可能涉及重建受损关节。适用于局部晚期、低度恶性的骨肿瘤,需考虑术后辅助放化疗。
3.假体置换术
假体置换术是将人工关节植入病变部位以替代受损关节的一种手术方式。此方法适合因骨肿瘤导致关节严重损伤而无法保留的情况。
4.瘤段灭活再植术
瘤段灭活再植术是一种将受累肢体的部分或全部切除后,将其无菌化处理后再植回原位的技术。该方法可用于某些类型的良性骨肿瘤,以最小化二次手术的需求。
5.瘤段骨移植术
瘤段骨移植术是将已切除的肿瘤组织周围健康的骨骼作为自体骨移植材料,用于修复缺损区域。主要针对恶性骨肿瘤患者,目的是恢复结构完整性和促进愈合。
在选择骨肿瘤的手术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肿瘤性质、患者整体健康状况以及预期功能恢复。建议定期复查,监测病情变化,如肿胀情况、疼痛程度等,并遵循医嘱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并发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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