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环丝氨酸等药物可能引起结核药物性肝炎,导致黄疸。如果出现黄疸,应立即就医以评估肝功能并接受适当治疗。
1.利福平
利福平适用于结核病的治疗,通过抑制细菌RNA合成而起到抗菌作用。服用利福平时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因该品可致肝损害,尤多见于原已肝损害患者。
2.异烟肼
异烟肼可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化学预防和治疗。其具有较强的抗结核杆菌的作用,且对细胞外、细胞内生长繁殖均具有明显的抑制效果。使用异烟肼时需注意观察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尤其是开始治疗的数月内以及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时治疗时。
3.乙胺丁醇
乙胺丁醇主要用于肺结核的治疗,能特异性地渗入结核分枝杆菌内干扰核酸代谢,从而发挥杀菌作用。乙胺丁醇有引起球后神经炎的风险,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视力检查。
4.吡嗪酰胺
吡嗪酰胺用于耐酸及不耐酸菌的联合化疗,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故肝损伤者慎用。长期大量用药会引起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因此不宜超过3个月。
5.环丝氨酸
环丝氨酸适用于耐药结核病的治疗,能够增强结核病患者的免疫反应,提高机体抵抗结核杆菌的能力。环丝氨酸可能引起精神异常,因此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患者的精神状态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这些药物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生指导,不可随意更改剂量或停药时间。此外,对于存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定期复查肝功能,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